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信息来源:平利人大网 作者:高鑫 发布时间:2016-11-01 16:45 【 字体:

10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隆进、王志大、陈首松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传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军,县政协副主席田先聪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和评议了县经贸局局长陈俊安、县教体局局长罗显平、县法院副院长汪道鹏履职情况的报告,分别对陈俊安、罗显平、汪道鹏同志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平利县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对以上报告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平利县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对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十八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陈世斌指出从酝酿提名、推荐考察到投票选举,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选举程序合法,代表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关于财政和审计工作,他指出县财政资金管理规范程度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的效果明显,并且已经步入正轨,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县法院院长王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审计局、县教体局负责同志,老县镇、大贵镇人大主席,人大机关各委实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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