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镇张家坝村有10户经政府兜底脱贫的老人,要么儿子外出打工长期失联,要么女儿远嫁他乡无暇常来常往,按政策标准线这些老人已经脱贫,可脱贫后日常起居谁来照管?生活保障谁来负责?
针对这个易被人忽视的具体问题,正阳镇党委政府不满足于数字脱贫、现状脱贫,在几经研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出“亲属赡养”方式为脱贫老人扣牢“双保险”, 即以村委会作为第三方见证人或委托人,镇司法所起草协议并履行监督责任,让有赡养能力且双方同意的近亲属与老人签订赡养协议,照料老人日常起居,镇村给予赡养人一定的产业帮扶承若,通过以血缘伦理为纽带,以法律约束为保障,进一步有效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
当然,探索新方法需要超前的意识、缜密的思考、大胆的魄力,镇党委书记杨居侨在几次研讨会上一再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既是责任,更是义务。如果责任没能落实,义务没有尽到,我们就要督促,就要约束,想尽办法使他们连上线,绝不能听之任之。儿子不在有女儿,再不济还有侄子侄女、亲属街坊邻居。”镇村干部受到启发,不辞辛劳到派出所查户口,赴临镇、临村打听消息,打电话、发消息联系在外子女,不厌其烦三番五次到老人亲戚家上门接洽、商谈,功夫不负有心人,目前,全村10户兜底脱贫老人个个明确了赡养人,指定了监护人。
82岁高龄老人向洪早,独居一间旧房,根据他的低保、高龄补贴及养老保险等费用,已经达到脱贫标准,由于年事已高,生活无法自理,再建房、旧改或购房都不现实,镇村干部在联系他两个在外务工处于失联的儿子无果的情况下,与其嫁在本镇正阳河村的女儿进行沟通,经过反复协商,由女婿柯尚林与老人签订赡养协议,将老人接至家中,行使赡养责任。10户之中的老大难邓贵芳,身患精神疾病,正常情况下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但三个女儿都已出嫁,如今独居在自建的三间土坯房中,为了保证她以后的生产生活有保障,镇村干部找到其嫁在本镇洪家坪村的女儿进行沟通,由女婿邹波与邓贵芳签订赡养协议,由于本人不愿离开自己居所,协议明确女儿、女婿每周要回家探望、帮忙,同时指定对门的住户担任监护人。孤寡老人张昌松,64年来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随着年事渐高,生活自理能力逐渐减弱,村干部们劝说他搬到镇敬老院,既有专人照顾又能与其他老人为伴,但无儿无女的张昌松说什么也不搬迁。为了让老人能安享晚年,镇村干部积极与其住在五组的侄子张纯友进行沟通,最终签订了赡养协议。目前,老人已经和侄子、侄媳住在一起,了了多年的夙愿。51岁的王德翠,由于车祸导致身体残疾并伴有痴呆症,生活无法自理,两个女儿都出嫁在外,无法陪伴照顾,镇村干部与嫁在平利县城的女儿取得了联系,在烟草局工作的女婿邓明生主动与村上签订赡养协议,如今老人已经跟女儿、女婿在县城一起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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