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30 17:5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6-344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6〕88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年07月30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平利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

 

平利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基层财政审计所职能转变,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全覆盖,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办经〔2008〕1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坚持逐村清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规范。在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探索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村级财务审计主要内容

(一)审计范围

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2015年度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二)审计主要内容

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纳入村财镇代管账内的资金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建设、债权债务情况和未纳入账内核算的账外资金收支,特别是群众信访反映的村级财务问题。

2、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审计方式

将全部村级财务审计项目分为AB审计项目。

A审计项目为资金量大、资金来源较复杂、群众有具体反映的村;B审计项目为资金量小、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群众无具体反映的村。

A审计项目是必需审计的项目。在村自查的基础上,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结合平办发〔2015〕89号文件精神,在A审计项目中选择1-3个村同步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B审计项目是在内审自查的基础上,对村级财务进行抽审。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村,必须抽审。经抽审出问题的村必须出具审计报告,抽审没有问题的村不再出具审计报告。

三、审计组织分工和时间要求

(一)组织分工

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各镇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镇财政审计所负责本镇所属村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时间要求

20167月开始,12月底前全面完成村财审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726日至88日)

各镇成立村财审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并抽调专业人员,由财政审计所组成若干个村级财务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9日至818日)

    各村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归集本村账目,必须做到全面、真实、清楚,为村级财务审计做好资料准备。

  (三)集中审查和查处阶段(819日至1020日)

    审计工作组对各村财务收支进行逐一审查,将财务收支情况选择在村人口聚集地方34处进行张榜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和收集相关问题线索。针对审查汇总的问题,逐一走访调查形成证据,依法依规准确定性问题、处理问题,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得村两委会及监委会意见后,由镇财政审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主送村委会,抄送镇党委、政府、人大及县审计局、财政局进行备案。

  (四)整改和归档阶段(1021日至1121日)

    按照“严审、酌处、重整改”的原则,对村财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对一般性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审计组人员参照《陕西省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陕审办发〔2014〕12号)对审计文件材料进行案卷归档,镇财政审计所妥善保管审计档案。

  (五)总结阶段(1122日至1220日)

各镇认真总结本次村财审计工作经验,及时查缺补漏,及早部署下年度工作,推进村财审计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平利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全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魏传利任组长,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计局局长陈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尽其责。本次村财审计工作由县审计局统一指导,派驻审计人员巡回各镇负责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县财政局负责相关工作衔接协调,指导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相关机制制度;县监察局负责审计移送违纪违规线索的处理。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村财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信息。各镇财政审计所在抓好审计实施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县审计局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审计工作进度、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改进工作建议,有效推进审计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