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平利县洛河镇大广路东50米
联系电话:0915-8691101
洛河镇党委书记:吴 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镇情简介:洛河镇国土面积342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1个农村社区81个村民小组,有脱贫村5个,易地搬迁安置社区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农业人口4672户14542人。
镇域资源:汉江一级支流黄洋河由此发源,是南水北调中线重要水源涵养地。境内资源丰富、植被茂盛,尤其是重晶石资源,储量和品级位居亚洲第一,已探明重晶石储量2700余万吨,年开采量28万吨,实现年产值近2亿元,年利税2600余万元。全镇有魔芋1.28万亩,中药材5000亩,发展烤烟800亩,生猪饲养1.8万头,茶园1.8万亩。
发展思路: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镇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崛起、最美乡村”为发展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顺利实现脱贫成效巩固向乡村振兴的根本转变,基本建成全县生态经济强镇,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一、基本机构设置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5]34号)要求,内设五办、一所、三站:
1、党政综合办公室(审计所)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等行政工作;负责驻镇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审计相关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联系电话:0915-8691101)。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络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13992543527)。
3、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所、自然资源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额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联系电话:13992559039)。
4、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联系电话:18717454570)。
5、财政所(驻镇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本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本镇村(组)账镇代管会计核算;负责本镇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的兑付工作;负责本镇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本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本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13649159865)。
6、农业综合服务站
主要职责:农业综合服务站: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联系电话:15319801801)。
7、社会保障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联系电话:18717340790)。
8、公共事业服务站(文化站)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电话:13992543100)。
9、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13991552229)。
二、增设机构
按照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需增设机构:
10、纪委监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各村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联系电话:13488205886)。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扶贫开发、农综开发、移民搬迁的检查验收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政策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15829857218)。
12、移民搬迁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镇移民搬迁工作。(联系电话:17772957018)。
13、新民风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镇新民风建设相关工作。(孙绍林,联系电话:1389150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