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县镇

信息来源:老县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7-03 11:50 【 字体:

办公地址:平利县老县镇太山庙村一组

联系电话:0915-8562598

老县镇党委书记:徐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老县镇位于陕西省市平利县西北部,清嘉庆十年(1805年)之前曾为平利县治所,故名老县。全镇辖11个行政村、2个新型农村社区,总面积133平方公里,总人口2.1万。距安康市区18公里、平利县城28公里,G346国道、安平高速穿境而过,是进入平利的“西大门”,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便利、自然生态良好、发展潜力无限。

老县镇地处县河流域浅山丘陵川道,平均海拔400米,县河由东向西穿境而过。河道两侧山势较为陡峻,山势由南向北逐次降低,呈东南高西北低的区域特征。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9℃,极端最高气温40.2℃,极端最低气温-9.2℃。无霜期250天,年平均降水量958.5mm。镇内风景秀美,气候温和,雨量适度,生态优越,森林覆盖率达81%。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生物种类繁多,南北荟萃,有可供开发的宜林山地3万余亩,耕地面积45574亩。境内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已发现女娲文化遗址、汉墓群、西城虎画像砖、李自成兵困车厢峡古战场遗址、道教圣地平安宫、白衣庵雌雄银杏树、筒车坝、仙姑寨等文化文物遗存50余处,极具旅游开发价值。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工业基础优势,以重晶石循环产业发展为重点,通过招商先后引进安得利、兆源石粉等一批重晶石深加工企业,建成光华精工、金龙水泥、新泰砌块砖等一批新材料加工企业,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家,工业产值19.7亿元。

2020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老县镇考察调研,对“山上兴产业、山下建社区、社区办工厂”的发展思路给予肯定,强调乐业才能安居,并首次提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因茶致富、因茶兴业。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老县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平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实现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推乡村振兴高标准实施、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形成社会治理高效能格局,奋力谱写新时代老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基本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驻镇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联系电话:8562886)。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络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13659153355)。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移民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联系电话:13299159197)。

4.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联系电话:8562968)。

5.农业综合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产业发展工作;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联系电话:8562326)。

6.社会保障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科协科技等工作;承担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联系电话:18791551162)。

7.公用事业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供水供电、镇村道路管护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环境保护工作。(联系电话:18691548896)。

8.市场和质量监管所(驻镇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商贸流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理、审查并核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对辖区内合同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联系电话:13891518882)。

9.财政所(驻镇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13991552385)。


二、增设机构

按照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需增设机构: 

10.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各村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联系电话:8562880)。          

11.乡村振兴办(巩固衔接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信息监测、政策落实等工作。(联系电话:13509152218)。

12.老县镇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群众的政策咨询,代办事务,惠农政策落实等服务。(联系电话:13992559800)。

13.审计所

主要职责: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运营,财务收支审计;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和涉农财政资金审计;集体资产资本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情况审计;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各类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村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协助开展镇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成县审计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1377222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