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

信息来源:兴隆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7-03 11:54 【 字体:

办公地址:兴隆镇新场街村二组

联系电话:0915-8661058 

兴隆镇党委书记:石 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兴隆镇位于大巴山北麓,东倚五峰,南临老县,西接安康,北靠旬阳。全镇国土面积206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89个村民小组,3811户,11711人。

兴隆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有传说中鲁班建造的“无梁殿”、仰韶文化吊蓬沟遗址、唐朝古庙“白龙寺”遗址、宋朝三佛洞“舍利塔”、明朝建筑“刘家瓦屋”等名胜古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

近年来,兴隆镇聚焦五大产业抓推进,按照做大茶饮、做强畜牧、做优药材、做好土特产品的产业发展思路,抓基地、建园区、提效益,依托优势资源,着力打造兴隆特色现代化农业体系,全镇茶饮茶叶规模逐年递增,畜牧产业完成多家万、千头养猪场改造提升,中药材产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奏响了产业兴镇时代强音,为群众致富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一、基本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驻镇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联系电话:0915-8661058)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包括负责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负责镇人代会议、代表视察等活动的组织筹备、文书材料及宣传工作;对口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安排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915-8661185)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的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项目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915-8661090)

4、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0915-8661006)

5、财政所(驻镇单位):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本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本镇村(组)账镇代管会计核算;负责本镇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的兑付工作;负责本镇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本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本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915-8661116)。

6、审计所:负责审计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审计相关单位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负责审计有关合同、协议的合法和履行情况;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联系电话:13992521002)

7、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产业建设与发展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915-8661060)。

8、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联系电话:0915-866119)。

9、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主要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镇村道路管理与养护工作;承担镇村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电话:0915-8661025)。

10、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负责承接上级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镇便民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建立“一门受理”、“一站式办理”的高效便民服务制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负责纳入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的业务办理工作,指导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建设和业务对接办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15594556071)。

二、增设机构

按照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需增设机构:

1、纪委监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各村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联系电话:13992521002)。

2、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部署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检查、考核5年过渡期内政策衔接和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凝聚乡村振兴合力,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联系电话:0915-86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