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 ||
索引号 | /2016-0000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4〕36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4月28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年04月28日 |
平利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4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陕西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57号令)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制定本方案是为了应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一旦灾情发生后,采取不同于一般日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动方案,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短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近年来平利县地质灾害情况
根据陕西地质工程总公司地质灾害详查成果,我县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等。在每年的6—9月底为地质灾害高发期。据2014年3月各镇排查后上报数据,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3处,受威胁住户1314户,学校 4所,机关单位8个,9368人,房屋5417间,其中最为严重隐患点6处,主要分布于城关、八仙、正阳、洛河、兴隆等5镇,直接危及住户共计137户,学校3所,机关单位8个,4062人,房屋1084间,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仍然严峻。
三、2014年全县天气情况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4年我县汛期(5-10月)降水量我县降水量较常年平均值偏多,降水量750~950毫米。初夏汛雨出现日期接近常年,预计出现在5月上旬;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2成左右,局部地区较常年偏多3成及以上,降水量主要集中在主汛期,有4-5次区域性暴雨天气,且多雷雨天气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易形成灾害,需高度堤防。
四、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情况
根据气象预测以及地质灾害详查情况,2014年全县重点防范对象是:
(一)城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6处,危及住户186户1所学校,1623人,房屋705间;其中:县级重点2处(龙古编子街、沙河西台子),危及住户31户,116人,房屋88间。
(二)长安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3处,危及住户157户,706人,房屋573间。
(三)大贵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处,危及住户77户,257人,房屋251间。
(四)老县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处,危及住户107户,337人,房屋386间。
(五)洛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危及住户80户、2所学校,1373人,房屋511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洛河中小学),危及2所学校,1080人,房屋212间。
(六)三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危及住户48户,118人,房屋153间。
(七)广佛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危及住户78户,250人,房屋241间。
(八)八仙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7处,危及住户195户,1所学校,2536人,房屋805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大陡坡),危及住户23户、1所学校,1910人,房屋164间。
(九)正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危及住户156户,662人,房屋461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岚架山火地堡),危及住户67户, 270人,房屋200间。
(十)兴隆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7处,危及住户170户,机关单位8个,1283人,房屋1051间;其中:县级重点1处(陈家油房),危及住户16户,686人,机关单位8个,房屋420间。
(十一)西河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危及住户60户,223人,房屋300间。
五、地质灾害防治抢险组织机构
县政府下设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刘永恒 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郭 峰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陈永乐 县政府办主任
陈敬宇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柯昌富 县发改局局长
王 晓 县财政局局长
邓文成 县住建局局长
张锡坤 县民政局局长
罗显平 县教体局局长
陈 熙 县卫生局局长
刘康泽 县水利局局长
罗 俊 县扶贫局局长
陈首松 县交通局局长
柳建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 平 县气象局局长
谢 明 县电力局局长
胡昌志 县文广局局长
雷静宇 县电信局局长
黄伯文 县移动公司经理
余 超 县联通公司经理
陈昌家 县公路段段长
李 波 县消防大队队长
张 慧 县武警中队队长
付利国 县国土局副局长
石新宇 县地质灾害防治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石新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县防治办: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协调工作。当险情、灾情发生后,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部门制定抢险救灾措施;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投入抢险救灾;负责灾(险)情信息和抢险救灾工作的收集上报,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救灾和治理等项目的上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调查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并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设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选址和勘查设计工作,做好城区因灾形成的淤积、垃圾等清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汛情信息,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救灾及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保障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抢险车辆的道路通行;组织沿线被毁公路的临时修复,保证交通运输畅通。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救灾医疗队伍,确保受灾人员的快速医治,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和控制灾后疫情发生。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人员撤离、灾区治安和值勤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县教体局:负责协助受灾地区、单位开展被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灾后学校及时恢复教学秩序。
县气象局:准确预报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和防滑办提供气象信息。
县文广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以及临灾避险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电力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毁坏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的正常供应,协助做好抢险临时线路、电力设备的架设。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及时参加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各自因灾毁坏通信设备的抢修工作,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县武警中队、平利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官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调查摸底、防治救灾、应急处理、日常监测等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指挥部各项工作。同时,加大对重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争取力度。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的要求,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镇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协助做好防治抢险各项工作。
(二)多管齐下,综合防治。一是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搬迁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范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避让的意识,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受威胁人民群众的快速反应应变能力;二是县国土局和各镇要严格依法管理,从源头上把好防御关,坚决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在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或地质灾害危险区段进行工程建设的,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制度;对没有进行危险性评价的,发改部门不能立项,工程不能进行招标;对项目建设、矿山企业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引发地质灾害的,由所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是扶贫、民政、住建、国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威胁户的搬迁问题,将危险地段住户搬迁纳入农民安居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并规划,倾斜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农民安居工程等指标,有计划地安排和支持受威胁户搬离危险地段;四是交通、公路段等部门要对省、县、镇道路上的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并进行治理,发改、国土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更多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加防范。一是要严格编制和执行年度防治方案。各镇必须在四月底前完成本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隐患点“防抢撤”方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并报县国土局备案。二是要认真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各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各镇要成立由镇一把手任组长的应急调查小组,一旦发生灾情,必须立即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坚决遏制灾情扩大;三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各镇要把本辖区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汛期之前将要将统一制作的“防灾避险明白卡”在受威胁住户的住宅上墙公示,增强防灾避险的自觉性。对在册的隐患点,每处都要签订“防、抢、撤”责任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将责任、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落实相关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诚团结、通力配合、步调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掌握了解水情、雨情信息,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贻误战机、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防范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八、 应急响应
1、 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等级时,按照最高预警等级灾种启动应急响应。
2 、应急响应行动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和小型(Ⅳ级)四个响应等级。
(1)Ⅰ级响应
启动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镇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先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2)Ⅱ级响应
启动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事发地镇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应急指挥部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告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救灾工作组,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后,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3)Ⅲ级响应
启动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事发地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县级有关部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报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4)Ⅳ级响应
启动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事发地镇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灾险情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报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
县、镇政府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3、 应急速报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要求,地质灾害速报时限与速报内容为:
(1)速报时限
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单位)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市、区)政府与设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续报重要情况。省应急指挥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
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县(市、区)政府和设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部接到中型(或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3小时(或6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
对于发现的受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应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死亡、失踪和受伤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及时续报。
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应急指挥部按职责统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4.1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灾害事态扩大,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处置
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县、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先行组织处置,开展自救和互救。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专家及专业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应急安全防护
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日常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疏散可能受威胁的人员,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新闻发布
县政府应急指挥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照国家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应急预案和平利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4应急结束
地质灾害的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县、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解除灾情险情应急响应,开放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九、本方案由平利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传真:0915—8428019(24小时值班电话)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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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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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隐患名称 |
类型 |
危及范围 |
责任落实 |
撤离路线及安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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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人 |
房屋 间数 |
总指挥 |
撤离信号 |
防范措施指挥责任人 |
手机号码 |
现场监控人 |
手机号码 |
镇监控责任人 |
手机号码 |
国土所监控责任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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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01 |
城关镇龙潭扁滑坡 |
滑坡 |
14 |
52 |
36 |
王贤君 |
警报器 |
洪玉清 |
13891586818 |
张纪明 |
15129154496 |
夏 东 |
13891551998 |
张远杰 |
18992523868 |
沿村道向东撤离到老学校 |
PL-02 |
城关镇西台子滑坡 |
滑坡 |
17 |
64 |
52 |
王贤君 |
锣声 |
柯玉刚 |
18740656323 |
刘宗海 柯玉刚 |
15332646536 18740656323 |
夏 东 |
13891551998 |
张远杰 |
18992523869 |
沿村道撤往新村安置点和沙河大桥 |
PL-03 |
洛河镇中、小学背后滑坡 |
滑坡 |
2所学校 |
1080 |
212 |
高 卫 |
广播 |
吴明奇 |
13909152538 |
吴明奇 |
13909152538 |
吴明青 |
13909152138 |
刘 斌 |
13992559039 |
沟左撤至柯尊海家 |
PL-04 |
兴隆镇陈家油坊滑坡 |
滑坡 |
16户、机关单位8个 |
686 |
420 |
陈 涛 |
喇叭 |
李明余 |
18209152886 |
陈茂玉 |
18791459052 |
党万里 |
13772988685 |
姚 杰 |
15809153191 |
滑坡上撤离到李家院子,集镇撤离到兴隆中学 |
PL-05 |
八仙中学滑坡 |
滑坡 |
23户 1所学校 |
1910 |
164 |
邓立海 |
口喊 |
刘迪俭 |
15909176600 |
辜安明 |
13669155083 |
刘晓虎 |
13259155559 |
邹陕清 |
15191500088 |
向集镇和村委会撤 |
PL-06 |
正阳镇火地堡滑坡 |
滑坡 |
67 |
270 |
200 |
杨居侨 |
广播 |
龚伦刚 |
13619152138 |
龚伦刚 |
13619152138 |
张凤宝 |
13992560333 |
高文波 |
18091515028 |
撤离至庙垭子 |
合 计 |
137户3所学校 |
4062 |
1084 |
|
|
|
|
|
|
|
|
|
|
|
附2:
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方案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抢险的组织,强化监控工作责任,撤离迅速,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名称
(小地名)□滑坡□地面塌陷 □地裂缝 □泥石流,地处 镇 村 组,东起 ,西至 ,南至 ,北延 ,长 米,宽 米,高 米,面积 平方米,方量 立方米。
二、危及范围
该灾害点直接威胁 户 人, 学校,房屋 间,其中在抢险中,需要监护的老人 人,小孩
人,病残 人。
三、防范措施
1、召开专门会议,将该灾害点,危险性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增强群体防范意识。
2、落实 同志为该灾害点现场监测责任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汛期必须日夜值班,随时提供险情信息。
3、撤离地点确定在 ,距灾害点 米的安全地带,要求各住户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一有险情,闻讯而动,携老带幼,直奔安全地带。其中:最危险户 等几家,限提前撤离;对行动不便者,要求提前撤离,各户贵重物品要求提前转移。
4、联络信号,确定以 声为号,确定 同志为信号发布人,危险地段所有居住户听到此声,必须迅速撤离。
四、指挥责任
1该灾害点,确定镇干部 同志为监控责任人,确定村干部 同志为防范指挥责任人,会同以上落实的现场监测责任人、信号发布人,共同组成该灾害点的责任机构,如因擅离职守,监控失误,指挥不力而造成损失者,必须坚决追究工作责任直至法责任。
2在汛期,必须将该灾害点的变化情况,随时向县防灾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以利于上级部门在关键时刻采取应急抢险救灾措施。
村(章): 村防范指挥责任人(章):
灾害隐患点现场监测责任人(章):
灾害信号发布责任人(章):
乡(镇)监控联络责任人(章):
挂片领导(章): 驻村干部(章):
监控责任人(章):
制定时间:
本方案一式五份,分别由现场监测责任人、信号发布责任人、村防范指挥责任人、镇监控联络责任人各一份,并报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制
附3: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编号:
灾害 基本 情况 |
灾害位置 |
|
|||||
类型及 其规模 |
|
||||||
诱发因素 |
|
||||||
威胁对象 |
|
||||||
监测 预报 |
监测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监测主要迹象 |
|
监测的主要 手段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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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预报 判断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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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 避险 撤离 |
预定避 灾地点 |
|
预定疏散路线 |
|
预定报 警信号 |
|
|
疏散命令发布人 |
|
值班电话 |
|
||||
抢、排险单位 负责人 |
|
值班电话 |
|
||||
治安保卫单位 及负责人 |
|
值班电话 |
|
||||
医疗救护单位 及负责人 |
|
值班电话 |
|
||||
本卡发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
持卡单位或个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
||||||
(此卡发至地质灾害防范负责单位和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印制
附4:
平利县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预案公示牌
位 置 |
|
|||
灾害类型 |
|
|||
范围及规模 |
|
|||
主要诱发因素 |
|
|||
威胁对象及 潜在损失 |
|
|||
应急 防灾 措施 |
简易治理措施及落实情况:避让、加强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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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措施 |
组织单位 |
|
||
责任人 |
|
|||
监测方法 |
|
|||
报警措施 |
|
|||
疏散措施 |
组织单位 |
|
||
责任人 |
|
|||
疏散路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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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救灾 措施 |
抢、排单位 |
|
责任人 |
|
治安保卫单位 |
|
责任人 |
|
|
医疗救护单位 |
|
责任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