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王隆进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陈世斌、陈伦富、汪贤存、魏传利、罗时群、陈满明、王志大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将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交由各代表团审议;通过了主席团提名的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利县人民法院院长、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决定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通过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规定,确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11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