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罗时群、王隆进、陈满明、王志大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蒋军、周建伟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田先聪应邀参加会议。
上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平利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对以上报告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平利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对2014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平利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平利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陈世斌指出,2014年全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各项事业发展得到保障,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在加大,审计的深度和质量在提高,县政府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整改到位,效果良好。下一步,要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明确时限、措施,全面整改到位,以部门自纠、政府督促、人大检查的方式,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同时,要对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确保各项资金有效利用。就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陈世斌指出,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健康运行,重点项目建设逐步加快,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下半年,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安平高速、冯家梁隧道工程等重点公路交通建设,工业经济要突出以园区为主的重晶石循环产业发展,农业产业要突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社会事业和民生方面要突出杨家梁统筹示范区建设、县城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建设,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下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文物保护法》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气化平利”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陈世斌在审议时指出,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形式,为群众提供服务最方便、方法最灵活、时间最及时、成本最低廉,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调动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良性发展。
县法院、县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经贸局、住建局、交通局、司法局、文广局负责同志,老县镇、广佛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陈锦炳、廖洪平、蔡孝义、殷延刚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