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罗时群、王隆进、陈满明、王志大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邱志华、县政府副县长刘永恒、李黎、县政协副主席田先聪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李黎代表县人民政府所做的《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议案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陈世斌在审议时指出,县政府所做的报告内容全面、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符合议案决议提出的要求,要坚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管理和保护好平利的水资源。陈世斌强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平利人民福祉所在,是平利最大的民生。近年来,县人大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先后做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等决议、决定,这些决议、决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符合安康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和平利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跟踪督促有关决议、决定的落实,努力推进最美丽乡村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刘永恒代表县人民政府所做的《关于全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做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陈世斌在会上指出,土地管理问题是当前的热点问题、重大问题。县政府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管理很好、执法较严、贡献很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陈世斌要求县政府,一要坚持保发展、保民生的思路,优先保障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农业结构调整的种植养殖及农业园区项目、节能减排环保科技项目、解决群众利益的民生项目用地;二要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三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土地利用规划,避免因细节疏漏造成的矛盾;四要切实解决好土地招拍挂过程中遗留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力争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有效落实和解决。
会议还征求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党组班子及成员和常委会机关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国土局、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城关镇、长安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