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我县召开安平高速公路建设现场防汛专项工作会议,解决当前安平高速路建设过程中的防汛安全隐患问题,夯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平高速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度汛。县委副书记邱志华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副县长李黎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安平高速公路建设度汛安全检查的通知》并通报了安平高速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度汛存在的问题;环保、交通及安平高速路管理处分别就做好汛期安平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做好防汛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确保高速路建设安全的保障,各镇、有关单位一定要做到未雨绸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确保安全度汛,安平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要在汛期来临前对挤占河道沟道的弃渣全部清除,对弃渣无挡墙设施的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规范做好弃渣场地挡墙、排洪沟;对挤占河道的临时工程便道或临时工地要抢抓工期,在汛前完工,对确实不能完成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防汛预案、落实责任;对挤占原河道的工程,必须在汛前开挖出新的河道,保证洪水有出路,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要求,一要严格执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防汛危险区群众的防、抢、撤预案,及时处置高速公路建设现场防汛隐患,依法管理高速路建设现场的弃渣处置问题,严厉打击高速路建设活动中违反防洪安保有关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汛期安平高速建设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坚决落实施工管理单位第一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平高速公路12个标段建设现场安全度汛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的整改督察,确保汛期安平高速公路建设任务顺利推进;三要认真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度汛检查;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县水利局、防汛办要会同县政府督办室、高速公路援建办,深入安平高速路建设施工现场,加强安平高速路建设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的整改督察,要严肃防汛纪律,令行禁止,对因履职不力,防汛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从重、从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平高速公路过境镇镇长、县交通、环保、水利局负责人、安平高速12个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县防汛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