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罗时群、王隆进、陈满明、王志大出席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伦富、县政协副主席哈宏斌、县法院院长柴兴庆、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炳武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平利县201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对以上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平利县201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对2012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陈世斌指出,上半年我县财政运行良好,实现了收支过半,民生得到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得到有效支撑,但仍然存在收入基础不够稳固、收入结构不合理、专项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不同步等问题。下半年,财税部门要克服困难,多途径争取资金,积极开辟新财源,努力完成年度收入任务。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力度,加强执法,做到财政资金使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哪里,确保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陈世斌对新任职的林业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他说,党的十八大将生态建设列入五大建设内容之一,平利县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的关键在林业。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县政府制定了实施办法,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资源在生态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绝不能将生态美与百姓富对立起来、把农民增收与林业资源管理对立起来、把依法行政与落实人大决议对立起来、把林业资源管理与建设需要和百姓的生活需要对立起来。针对近年来木材加工企业增加、砍伐未停等问题,林业部门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二是做到打铁需要自身硬,加强执法,严格林业资源采伐审批;三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林业观,林业局局长要为保护树木尽力,为生态环境奔忙。
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城关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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