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罗时群、王隆进、陈满明、王志大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视察报告,审议了关于对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平利县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视察报告,审议了关于全县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平利县养犬管理办法》、《平利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陈世斌在讲话中说,今年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态,亮点较多,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县城集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均取得了良好成效。陈世斌指出,目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发展不足的问题,一产农业的基础还很薄弱,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二产工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工业的规模、质量、效益、层次都还很低,三产服务行业的发展还很落后,劳动就业率不高,城镇化水平低。陈世斌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县情实际,推进三大产业加快发展,加大项目建设实施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陈世斌还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平利县养犬管理办法》、《平利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宣传,执法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确保两项规章得到有效施行。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伦富,县政协副主席哈宏斌,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炳武,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