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启动向宪法宣誓制度

信息来源: 作者:文成 发布时间:2015-01-13 10:10 【 字体:

11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誓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向宪法宣誓制度,审议通过了《向宪法宣誓誓词》,要求凡是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誓词内容如下:“我接受人大依法任命,在此谨向宪法庄严宣誓,必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求真务实,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从政。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而勤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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