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依法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工商局局长、质监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及县人民法院提请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进行了任职表决,并为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在审议决定前,被提请拟任人员分别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在讨论中,各位委员纷纷表示2013年工作要点符合实际,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切实可行。
县政府副县长刘永恒、县政协副主席哈宏斌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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