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幸福。
乘着深化医改的东风,平利县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医疗保障惠民生
11月16日,在广兴寨温馨农家小院陈文虎幸福地告诉笔者,三年来自己在青海医院、陕西省结核病院花了5万多元,出院时在医院报销了2万多元,回来后在县上申请救助又给补助了5000元,要不然多年省吃俭用的积蓄又没有啦。
平利县坚持不断扩大医保受益面和受益率,建立住院、门诊、慢性病、特大病补助四位一体的补偿机制,参合群众大病住院补偿比例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分别提高到85%和75%,每人每年最高综合补偿封顶线达到22万元。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已实施医疗救助1140人,救助资金376万元。
平利县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成县、镇医疗卫生单位17个,村卫生室190个,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及时就医。平利县资助8700名城乡困难人群参合参保,制发合疗卡5.2万户,县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达21.33万人。其中:农村参合人数达到181363人,参合率达到96.37%;城镇职工参保11226人,参保率达100%;城镇居民参保20749人,参保率达97%。平利县参合群众门诊统筹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一卡通”即时结报,省市新农合住院“直通车”报销医院达到16家,群众受益率显著提高。
平利县继2010年11月实施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后,从2012年5月1日起,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取消基本药物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覆盖率达100%,目录内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25%左右。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三统一”药品配备和使用率均达到95%以上,县级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配备率和销售额分别平均达到40%和30%以上。
医疗服务全方位
一直以来,“看病难”都是困扰百姓求医问药的突出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平利县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各种形式的医疗服务。
平利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正在加速。投资2600万元的县医院住院楼改扩建一期工程即将投入使用,二期工程稳步推进,建成后县医院业务用房面积将达到2万㎡,可开设病床300余张,年接诊病人能力达到20万人次。县中医院规划建筑面积11000㎡,目前投资1200万元的新门诊楼已经投入运营,规划投资2200万元的住院楼建设正在进行招投标。6个省级、4个市级规范化镇卫生院建设达标。190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三室分设”省级规范化标准。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落实,县级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县医院建成电子病历系统,各镇卫生院建成医院收费管理系统,新农合、疾控、妇幼等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延伸到村,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平利县强力保障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184145份,其中电子档案165473人份,建档率分别达到96%和86%。平利县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19051人次;累计登记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分别达13222人和4887人,规范管理率达到97.3%;免疫规划11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4%;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6.34%和96.07%,有效提升了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幸福指数。
平利探索“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模式,实现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最大优化配置,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利实行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人员、行政、财务、医疗、公卫、设备、培训七个统一管理,带动卫生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在镇村一体化上,全面推行“两独立、六有、八统一”的管理模式,将村卫生室综合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药品“三统一”、满意度评价五个方面细化为5个百分制考核。
公立医院公益性
2012年是深化医改承前启后、持续推进的关键一年。平利县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政府主导的方向,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为县域居民提供健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平利县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完善全县公立医院规划。按照强龙头、固枢纽、牢网底的整体规划思路,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从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公立医院全面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成10个省级规范化镇卫生院,100个国家规范化村卫生室,县医院建成三甲综合实力的区域性知名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成优秀特色专科医院,基本实现群众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一般大病不出县,90%以上的患者能够在县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平利县深入推进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以医院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行按类别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和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和管理,初步建立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以工作数量、质量和医德医风为核心的激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分配上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做到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兼顾公平,极大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平利县建立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每年为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各引进5名二本或主治以上高素质人才,每年从镇卫生院选调部分优秀卫技人员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年为镇卫生院公开招考引进一批优秀专本科毕业生,形成合理有序的人才补充与流动机制,为医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平利县完善医疗纠纷依法调处机制。成立了平利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纠纷调解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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