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客运秩序,我县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确保稳定”原则,从6月下旬开始至8月上旬依法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分类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集中查处残疾人非法从事营运行为,取缔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残疾车窝点,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代强就我县做好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配合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标本兼治,县交警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县交管部门要开展依法取缔残疾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县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依法取缔残疾人机动车营运重要性,引导群众拒乘残疾人机动车;各镇要负责做好本辖区残疾人机动车摸底排查,对辖区残疾人机动车实施管理和监控,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宣读了《平利县开展取缔残疾人机动车非法从事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县残联、交管、宣传、教体、广佛镇、城关镇就做好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县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