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 作者:冯娟 发布时间:2012-05-08 09:52 【 字体:

为更好地促进平利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县人大常委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围绕近三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设施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内容。执法检查组由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法工委全体委员组成,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时群、王隆进带领下,深入到城关、老县、大贵、广佛、八仙五个镇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并组织代表对车辆管理所、运输管理所、城区汽车站、重点路段治理和安全防护设置等进行了实地察看,充分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贯彻执行过程中的真实状况。

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管理,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大量的排查整顿重点隐患,大力查处酒驾、超载、超员、无牌无证等各项违法行为,依法查办交通事故,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使我县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有效减少了交通肇事的发生,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反映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且不容忽视。少数机动车驾驶员法制观念和文明理念淡薄,部分群众缺乏安全意识,乱停乱放,严重超载,无牌无证现象时有所见,特别城区停车泊位急需重新规划,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三无驾驶,超载行驶、非法运营,以及一些重点危险路段和交叉路口等易发交通事故必须设立警示牌和减速带等问题和现象群众反映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一是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公民守法意识;二是强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治理残联人专用车和摩托车三无驾驶、超载行驶、非法运营;三是严厉打击。要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肇事、酒后驾车、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遏制马路“杀手”;四是加大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对公路建设的投入,加强科技化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积极争取,改善镇、村路况,增加危险路段道路警示标牌、交通标志、防护墩和护栏的设置,逐步完善交通要道和重点路段电子监控系统,促进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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