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平开展现代农业园区立法调研

信息来源: 作者:魏兵 文成 发布时间:2014-12-23 11:14 【 字体:

1222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办公室主任戴滨华、省农业厅副厅长文引学一行来平开展现代农业园区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县长郑小东、县委副书记邱志华、副县长吴大林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踏查了龙古现代农业园区、龙头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女娲银峰茶叶示范园区,了解了各园区的建设规划、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土地取得方式、利益分配、技术服务、金融保险等情况,与园区业主、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平利县关于全县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调研组就现代农业园区立法、园区土地流转、园区经营期限、承包期限届满后用地问题、基础设施如何处理、园区土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园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各园区企业主、村民代表、城关镇、长安镇及相关部门纷纷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郑小东在会上说,近年来,平利县现代农业发展在省市各级的关心与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出台农业园区条例正逢其时。条例应本着有利于园区业主、园区建设、土地流转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园区建设的相关问题,用具体的法律条文指导和规范各级政府、企业主解决园区建设中存在的融资、土地流转后享受的权益、农民灾害保险、矛盾纠纷等问题,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陈世斌就条例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戴滨华指出,出台《农业园区条例》是进一步规范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经营,维护园区业主和农民权益,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经过前期调研、起草、修改,对条例涉及内容进行深入调研,努力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平利县广大领导干部群众对园区建设提出了大量宝贵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吸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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