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市委督查组来平督查平利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县委副书记邱志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王兆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隆进一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广佛镇、城关镇,通过实地查看村级代表小组活动室、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查阅人大工作资料、与人大代表交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县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平利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平利县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于6月23日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出台了《中共平利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确定了6个方面22条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县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县人大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立了县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台了县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强化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县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的水平。
督查组对平利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意见》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平利县对落实市委意见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大积极作为,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督察组建议,今后,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好市委《意见》提出的5大类42项任务;二是要落实好镇人大工作经费,建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镇人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镇人大主席要强化对本职工作的认识,要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镇人大主席的履职能力;四是人大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代表要带头做好典型示范,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维护生态环境,带头忠于党;五是县人大要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促进镇人大工作内容、程序上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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