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19 09:15 【 字体:

2011年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十二五”发展改革目标,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努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继续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

继续从深度和广度上拓展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按照省市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一是加大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做好节能环保、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项目和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中的政府采购工作,继续做好关系广大群众利益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四是进一步扩大招标采购和集中采购规模,在巩固现有采购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减少单位自购比例,扩大集中采购规模,确保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从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化改革两方面着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做到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健全我县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结合中、省、市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时出台贯彻落实措施和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制度,理顺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强化政府采购工作执行力度,切实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三是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财政改革,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资金拨付操作流程。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管理,制定通用类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标准文本。

三、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结合财政制度改革要求,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焦点问题,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质量和效率。一是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采购预算执行,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审核监督,防止超标准和无资金来源采购现象的发生。三是针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漏洞,加强监管,通过完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采购过程的动态监控、资金支付和处罚等手段,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规采购行为处罚力度。四是加强评审专家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专家数量,改进专家抽取、评审及考核评议制度,严格约束专家评审行为。五是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

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

按照财政管理精细化要求,一是探索建立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配套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体系,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发挥资金支付对政府采购的促进作用,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效能。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实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立限时申报采购计划、按时通报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信息公告、采购合同格式以及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力。五是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基础数据共享”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县政府采购管理与电子平台一体化系统建设,尽快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形成省、市、县资源共享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六是加强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