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城乡群众春节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庆氛围,经平利县春节文化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行春节文艺汇演和元宵焰火晚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文艺汇演于2012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下午1时在女娲文化广场举行。
二、元宵焰火晚会于2012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晚19:30时举行,焰火晚会持续时间35分钟。燃放地点:平昌驾校院内;观看地点:县直机关干部在平中操场观看,群众在文化广场观看。
三、活动安全要求
1、为保证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从正月十五日上午11时至下午6时,对县医院至喜盈门的新正街路段和县医院至平中门口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正月十五日晚19:00-21:00对308省道通往平昌驾校路段实施交通管制,严禁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所有进入城区的机动车辆和群众必须服从交警及安保人员的指挥,不得堵塞交通。
2、观众必须在指定区域文明观看,严禁进入表演区域和焰火燃放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不拥挤、不哄闹,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做文明观众。
3、在女娲文化广场和平中操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小商小贩摆摊设点兜售商品。
4、严禁观众攀爬月湖两岸及桥栏杆,以防失足落水。
5、小孩及行动不便的老人要在监护人陪同下观看演出,发生安全意外责任自负。
6、严禁在月城居民住宅楼楼顶及阳台聚众观看,防止坠物伤人。城区及周边地区居民不得到楼顶观看,防止危险事故发生。
7、观众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在安保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退场,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平利县春节文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