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永乐同志任职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3 17:26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永乐同志任职的决定
索引号 /2016-0000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年03月23日

平人发〔20164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永乐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63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永乐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