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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安楠同志免职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3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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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安楠同志免职的决定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1-2595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平人发〔
2015
〕
38
号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安楠同志
免职的决定
免去:
李安楠同志平利县法院广佛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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