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1-2595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4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1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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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 晓同志为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绩双同志为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锡坤同志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首松同志为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昌志同志为平利县文化文物广电局局长;
李宪忠同志为平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米忠恕同志为平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唐如刚同志为平利县旅游局局长;
张建军同志为平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因县政府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行政职务自行免去)
陈 平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龚道平同志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寿益同志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 平同志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