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4 16:53 【 字体: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6-2349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6〕57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0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年05月04日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做好县城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彻底解决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难点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执法队伍稳定。因机构改革部门合并和人事变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相应调整为县双创办、县市监局、县卫计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林局、县运管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设的两个联合执法工作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负责人维持不变,现有联合执法人员只增不减,其统一管理、归口考核方式不变,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突出联合执法重点。一是严管市容环境示范街。进一步规范新正街全段(西大桥东入口至东大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取缔流动摊点、商户门店占道经营,严禁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渣土运输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等现象发生。二是强化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新正街、西直街、南新街、月城巷、河滨路、五峰路、吉阳路等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所有机动车辆行车、停放秩序,做到文明行车、规范停放。三是整治规范五峰路、中兴路、河滨南路、西直街、南新街、陈家坝和冲河口公路沿线及女娲文化广场、车站周边等主要街道和部位出店占道经营、废旧轮胎乱堆乱放现象。四是取缔西大桥头、东大桥周边马路市场,规范大院坝、小磨石沟菜市场和西关路、中兴路等路段水果摊点经营秩序,对城区夜市摊点露天经营行为规范管理。五是对个体门店在开业庆典敲鼓打锣和经常超音量播放促销广告、歌曲等现象进行整治,杜绝噪音扰民。六是对五峰路水果市场、五峰农贸市场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学校周边、主次干道等部位流动餐饮店监管力度,消除露天经营、占道摆放、明锅亮灶现象。七是对城区临街商户门头牌匾进行规范,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牌匾、横幅。八是对市民乱扔乱丢、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以及破坏市政设施、绿化苗木等不良行为开展教育、处罚。九是对坝河城区段及“一河两岸”河沟出口段随意倾倒垃圾现象进行整治。

三、严明工作纪律。一是联合执法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各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日常整治工作,严格人员出勤及请销假管理,加强工作效能考核。二是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行动,两组集中办公地点统一设在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一楼办公室。三是继续坚持节假不休,不间断全天候执法检查,每天整治时间为7302100,两组倒班巡查。对需集中攻坚的难点工作,两组必须服从统一安排,集中实施。四是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工资、津贴等待遇由原单位全额发放,不得在原单位兼职工作。抽调人员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回原单位上班,抽调单位不得随意召回和替换,不许给抽调人员安排临时性工作。五是由县双创办督查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人员分组名单。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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