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第二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6〕56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4月28日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二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第二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第二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利县代表团
筹备工作方案
第二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简称“西洽会暨丝博会”)将于5月13日-17日在西安举办,届时我县将组团参会参会。为切实做好参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扣“共建新平台、共促新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平台优势,深化区域协作,推介宣传平利,推动一批大项目、大企业落户我县,促成平利名优特色产品走出平利、走到西安、走向全国、拓展国际市场。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西洽会暨丝博会”平利代表团,组织机构如下:
团 长:陈伦富 县政府县长
副团长:蒋 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秘书长:罗 俊 县政府办主任
副秘书长:陆恂彦 县招商局局长
余首军 县政府督办室副主任
成 员:县政府办、招商局、经贸局、农林科技局、文旅局等部门及项目签约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代表团下设综合协调组、参展布展组、投资洽谈组、对外宣传组、现场接待讲解组。
综合协调组:陆恂彦任组长,负责总体安排、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障和代表团交办的其他工作。成员从招商局抽调二名。联络员:彭宝军,电话:18992520987。
投资洽谈组:陆恂彦任组长,柒惠斌、唐义平任副组长,负责项目征集筛选、项目册编制、推介对接、预约撮合、洽谈签约、联络衔接、客商邀请分流、成果统计、组织参加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等工作。成员从招商局抽调二名。联络员:杨丽,电话:13309155223。
参展布展组:陈俊安任组长,张芳任副组长,负责平利展位的组展布展、展品征集、图片资料征集、展位值班、来访客商接待、组织县内企业上会参展、贸展成果统计等工作。成员从招商局、经贸局、农林科技局各抽调2名。联络员:韩晋东,电话:18992520890。
对外宣传组:李仕阳任组长,负责西洽会宣传片制作、宣传报道工作。成员从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各抽调一名。
现场接待讲解组:李仕阳任组长,负责会议期间的现场讲解接待、文艺表演等工作,成员由县文旅局负责组织抽调。
三、认真筹备
“西洽会暨丝博会”平利代表团的筹备工作由县招商局牵头,及时对上衔接,掌握动态;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务必在5月10日前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一)由县招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紧密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大项目、新项目、好项目。会议期间,要将重点项目全部录入大会撮合系统进行推介、招商,集中到会签约一批项目。
(二)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农林科技局配合,组织重点企业参会参展,要充分发挥项目企业的主体作用,开展合作洽谈。会议期间,帮助企业注册并进入大会展商管理系统,以便大会统筹安排洽谈撮合;要组织各参展企业现场值班人员,随时与有意向的客商对接洽谈。
(三)由县招商局牵头,县经贸局配合,准备好签约项目、单行材料、签约文本、双方签约代表及联系方式,按时上报,会议期间组织好项目签约。
(四)由县招商局负责做好会议期间邀请客商来平考察、洽谈、分流接待工作。
(五)由县文旅局负责,精心组织好现场接待讲解和文艺表演工作,演出要做到有声势、有特色、有亮点,讲解要突出美丽乡村和优势产业。
(六)扎实搞好布展参展。按照《平利县代表团布展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16〕46号)通知要求,做好布展工作。
四、重点活动
(一)由县招商局负责对上衔接,结合我县的比较优势和切入可能性,有选择性的参加投资促进活动。
(二)由县招商局牵头,县经贸局、农林科技局、文旅局配合,分别落实1至2家意向企业,为会议期间县领导考察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做好准备工作。
(三)按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招商推介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和车辆,各部门在4月28日前将赴西安参会人员名单报县招商局汇总,经代表团领导审定后确定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即可返回。参会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出行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住宿由代表团统一预定安排,不得使用住宿房间付费物品,食宿费用自理,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和领取补助。会议期间需安排宴请客商代表的,按照公务接待规定统一安排。各参会部门不得私自安排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务宴请、送礼等活动。各参会签约企业代表住宿由代表团统一安排,支付费用;各参展企业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