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电视专访活动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6﹞44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13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年04月13日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电视专访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40号)要求,现就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电视专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访时间、地点及对象
自2016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各镇、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县电视台接受专访,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公开承诺专访内容
各镇、县政府各部门公开承诺内容要紧扣全县发展大局和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公开承诺2016年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其中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必须承诺事项)。
三、工作要求
1、各镇、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平政办发﹝2016﹞40号)文件要求,精心谋划2016年的重点工作,并于4月14日前将公开承诺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县电视台。联系人:马亮,电话13509152212。
2、各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开承诺书面材料亲自把关,按时报送,并按照访谈时间安排按时到县电视台接受专访。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受专访的,由各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并提前调整时间安排。
3、县电视台要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各镇、政府各部门承诺内容和工作特点,组织好专访录制,并及时安排在平利新闻中专栏播出。县政府网站要开辟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专栏,对访谈视频和公开承诺事项同步进行公开。
4、县政府督办室要协助抓好专访组织工作,及时对专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落实,确保专访活动顺利开展。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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