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5〕113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的意见》(安政发〔2015〕20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县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发展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兴县、循环发展”战略部署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实施“十大工程”为重点,以构建农村主导产业生态(富硒)循环发展体系为目标,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着力形成主导产业明晰、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有效防治、环境持续改善、产品优质健康的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体系。到2020年,长安镇建成市级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镇,女娲银峰、龙头、龙古、香河、秋河、中原、三里垭、鑫旺、孚林源、田珍、沃源美、号房、连仙河、大伟等14个园区建成市级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废物利用循环化、生产全程清洁化、产品安全优质化、产业发展效益化的现代农业发展目标。
二、工作重点
1、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全面推进长安镇创建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镇,大力实施沼气工程、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项目,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建成生态优美、产业循环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镇。全力推进14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积极推广循环发展模式和生态种养技术,通过实施一大主导产业、一套增效技术、一款优势品牌、一种经营模式、一串生态链条的“五个一”提升工程,确保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8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2、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工程。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十大基地”为重点,立足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结构。集中精力推进富硒茶叶、生猪、特色养殖、蚕桑、粮油、蔬菜、魔芋、核桃、中药材、特色林果等产业发展,以生态化种养、循环化发展为重点,重点抓基地镇、专业村和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利用农业景观、自然环境、农村文化,积极推进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对全县千头以上养猪场进行规范提升,积极推广清洁化、生态化畜禽养殖模式。以环保硬约束为底线,严格实施畜禽禁限养制度,在禁养区内逐步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或转产,落实关停补偿机制;对限养区内已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面实行污染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限养区不再新建、扩建养殖场。加快沼气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全县规模养猪场沼气配套设施全覆盖,全力推进“猪沼园”模式,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养殖规模与生态环境消纳能力相匹配。
4、畜禽排泄物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程。提高现有户用沼气池利用率,积极推进太阳能入户、沼气发电等项目,农村清洁能源覆盖率达50%以上。大力推广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有机肥加工等配套项目建设,规模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80%。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养殖、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切实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逐步推进城关、八仙等镇建设1-2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形成病死动物集中处理机制。
5、种植业节肥减药工程。积极推广缓控释肥、化肥深施、诊断施肥、水肥一体化和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实施有机肥整村、整镇推进,全县测土配肥覆盖率达到100%,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加快推广抗病虫的优良农作物品种,实施良法栽培,减少病虫害发生。加强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深入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生物诱杀等技术,以机械节药、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农药使用量减少30%。
6、生态富硒品牌提升工程。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化建设基础,力争到2020年,全县创建标准化示范园(场)100个以上,取得农产品无公害整县环评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达到50个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0%以上。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集中打造“平利女娲茶”、“平利绞股蓝”、“八仙腊肉”等优势农产品公共品牌,积极争创省级名牌和国家驰名商标,提升平利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7、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积极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堆肥、沤肥还田,秸秆过腹还田等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在广佛、八仙等镇建设一批秸秆能源化利用和秸秆栽培食用菌试验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秸秆气化、饲料化和栽培食用菌等为补充的综合利用格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8、废弃包装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程。引进社会资本在八仙镇建设1家废弃包装及废弃农膜收购加工企业,加快建立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积极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试点。大力推广一膜两年用、适时揭膜等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mm的超薄地膜,加快建立补偿机制,鼓励农民广泛使用可降解、无污染环保型农地膜产品,减少农业白色污染。
9、农业主体功能区保护工程。认真落实《中共安康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争全县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达到75%。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强化基本农田和现代农业园区保护,落实管护责任、制度和措施,切实保护和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0、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依法规范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非法制售和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加快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建设,完善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生产有记录、入市有检测、包装有标识、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目标要求,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建设工作在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镇也要健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力争“十三五”期间每年创建达标1-2个示范镇,3-5个示范园区。县发改、财政、农业、环保、林业、水利、国土、扶贫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提供保障。
2、加大政策扶持。县政府将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发展纳入2016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财政奖励扶持范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畜禽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病虫害统防统治、有机肥生产和推广等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加大资金整合捆绑力度,聚力发展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要充分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3、开展试点示范。2015年,启动创建长安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市级示范镇和女娲银峰、龙头、龙古等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市级示范园区,市上将对达标的示范镇给予100万元资金奖补,示范园区给予30万元项目资金奖补。各相关镇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推进方案,夯实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试点示范,全面推进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加快发展。
附件:1、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镇创建标准
2、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标准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附件1:
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镇创建标准
一、农业结构优化。按照种养结合、结构优化、循环利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一县一业、一镇一品主导产业占到农业增加值的70%以上。
二、资源利用高效化。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广泛应用生态种养模式,大力发展精准农业,积极推广节本增效技术,化肥与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30%以上。
三、废物利用循环化。广泛应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模式,农作物秸秆、农村清洁能源、规模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60%、70%、80%以上。
四、生产全程清洁化。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使用,病虫害统防统治、配方施肥覆盖率分别达50%、85%以上,有机肥使用量增加30%以上,低毒农药普及率80%以上。
五、产品安全优质化。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品”认证比率达到6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示范镇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品”认证比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产业发展效益化。通过发展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使得农村面貌不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附件2
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标准
一、建成规模。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类园区:林果类园区3000亩以上,设施蔬菜类园区1000亩以上,茶叶类园区2000亩以上;畜牧类园区:生猪年出栏3万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00头以上,羊年出栏5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200万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万只以上;综合类园区:年实现产值5亿元以上。
二、主导产业。围绕全市畜牧、茶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五大特色产业建设,采用“猪沼园”等生态(富硒)循环农业模式组织生产,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善,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80%以上。
三、设施装备。注重生态、高效、节能、可持续发展,园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标识标牌及“四至”范围明确整齐,环境整洁优美。应用现代化生产设施及物质装备,种植业类园区普遍应用水肥一体技术设备,喷滴灌配套设施率达80%以上;设施果蔬园区标准温室(温棚)生产面积达70%以上;畜牧类养殖区采用标准化栏舍饲养,主要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设施齐全。有动植物无害化处理、畜禽污染防治、有机肥加工等配套设施。
四、生态环保。园区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提高土壤、水质、化肥、农药、饲料兽药添加剂等生产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防治农业源污染,严格保护耕地质量,实现环保、低碳、清洁生产。大力推广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技术,养殖排泄无综合利用率达100%。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全面使用有机肥,率先减少化肥使用,化肥使用量减少50%以上。深入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生物诱杀德国技术,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
五、科技支撑。园区聘请有专家指导,培育有技术团队,形成有生产技术规范,率先做到“四个一”(挂联一所科研院所、有一名技术领军人、应用一项新技术、开发一款富硒产品),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70%以上、园区年亩均效益10000元以上。
六、质量安全。建立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验检测室,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对园区农业生产投入品和产品质量进行自律性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存档。积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产品质量抽检,产品抽检合格率高于平均水平。园区主要农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登记。对园区内生产者、生产过程和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全过程生产记录,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查询。
七、品牌建设。实施优势品牌战略,有品牌营销战略策划方案,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产品具有统一包装和注册商标,有产品仓储、交易、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设施,有农产品直销门店、农超对接等农产品销售平台,并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产品展示展销,不断打造和提升产品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八、经营管理。园区经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社,按照企业化经营、商品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理念运作。坚持科学、有序、高效原则,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档案完善,无裸露土地、无闲置设施设备、无断茬断档、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九、示范带动。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高于周边区域。带动的农户达到1000户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区平均水平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