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首届平利县“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法发〔2015〕5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0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年06月03日 |
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平利县委宣传部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首届平利县“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首届平利县“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活动成效。
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平利县委宣传部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日
首届平利县“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充分展示全县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标兵、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为主题,以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规范、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政法干警先进典型,努力形成良性互动的政法公共关系,促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
组 长:吴代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柴兴庆 县法院院长
李建忠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曹修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仕敬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向晓东 县司法局局长
万 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 俊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汪道鹏 县法院副院长
任山华 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曹修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推荐对象为在编在职政法干警,面向一线、侧重基层。
(二)评选标准:
1、忠诚可靠。政治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信仰法治,自觉践行法治理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执法为民。能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坚守底线、敢于作为的担当精神和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怕牺牲的高尚情操,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勇于奉献。执法办案效果好,在同事、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获得普遍认可和好评。
3、务实进取。具有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务实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本部门、本系统业务考核中居于前列。
4、公正廉洁。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司法,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投诉,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6月—7月)
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媒体,集中播发评选活动消息和宣传标语,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关注此项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2、评选推荐(8月—9月)
候选人推荐包括四个渠道:一是由县公、检、法、司各部门在本系统分别推出3-5个候选人;二是由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进行推荐;三是由服务对象进行推荐;四是近年来受到中、省、市表彰或先进事迹被主流媒体报道的政法干警。评选推荐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社会反响好的干警推荐上来,使典型真正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评议和检验。请各镇、各部门于9月底前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要分别开办“首届平利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专栏,专题刊播“首届平利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事迹材料,形成平利优秀政法干警群像。
3、投票评议(10月—11月)
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将候选人简要事迹在县政府网站、美丽乡村网、政法网、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告,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进行投票。11月下旬,结合公众投票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并将候选人名单送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十佳政法干警”事迹突出、真实可信,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真正代表平利政法干警良好形象。
4、公示表彰(12月)
全县“十佳政法干警”拟表彰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有群众举报,经核实后有问题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适时举行表彰大会。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首届平利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全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平安法治平利建设,提升政法干警满意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切实将评选活动作为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生动载体,作为聚集建设美丽富裕新平利的有效途径,作为建设人文平利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好推荐和评选活动,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2、坚持标准,认真推荐。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面向基层的原则,多关注一线干警的凡人善举,多推荐扎根在基层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干警,要把最能代表政法干警形象、最受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镇、各部门要把新闻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刊媒体、广播电视、贴吧论坛、微信微博等方式,把评选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纪实性展示,深入宣传优秀政法干警的感人事迹,不断提高“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形成全县上下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良性互动的浓厚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政法工作。
附件:首届平利“十佳政法干警”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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