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平高速公路建设度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8 17:07 【 字体: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安平高速公路建设度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6-234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5〕42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年04月28日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平高速公路建设度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城关、长安、老县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汛期将至,为确保安平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度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安平高速公路各标段进行一次度汛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城关镇、长安镇、老县镇境内的安平高速路12个标段。

二、检查时间

201554日至56日。

三、检查重点

1、高速路施工现场防汛是否制定应急抢险预案、隐患是否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相关责任人是否落实。

2、高速路弃渣堆放有无安全隐患,挡渣墙、度汛工程设施是否按要求修建。

3、高速路建设改河工程及在河道内施工的项目是否存在堵塞河道的情况,是否存在防汛安全隐患。

四、人员分工

第一组

    长:刘康泽

责任组长:胡 

    员:水利局、国土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检查范围:老县镇境内各标段。

第二组

    长:陈首松

责任组长:王贤君

    员:水利局、交通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检查范围:城关镇境内各标段。

第三组

    长:陈敬宇

责任组长:陈文玉

    员:水利局、国土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检查范围:长安镇境内各标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有关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高速路施工现场安全度汛的重要性,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严阵以待,严防死守,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检查组要深入高速路施工建设现场,结合村组群众对前期暴雨度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各检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指令书,实行专人负责、挂牌公示、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造成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要依据防洪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于58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县水利局(防汛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