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做好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5〕28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3月24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年03月24日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确保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推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随着畜牧业不断发展,畜禽饲养量大幅度增加,畜禽产品交易频繁,流通活跃,动物疫病传染源及传播途径非常广泛,动物疫病发生机会增多,人畜共患病交叉感染增多。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2起A型口蹄疫、6起H5亚型禽流感疫情,动物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一旦发生疫情,不仅给畜牧产业带来巨大损失,而且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准确判断当前动物疫病防控新形势,认识搞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无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一)集中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安康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分别在春季的3月和秋季的9月实施两次集中强制免疫。重点做好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强制免疫。继续坚持“五不漏”(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工作要求,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认真实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疫苗领取登记、畜禽标识佩戴和免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免疫抗体检测,科学评估免疫质量。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农业部门要加强种禽场、水禽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候鸟活动频繁地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以及屠宰场、养殖密集区等高风险地区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林业部门要密切关注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动态,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卫生部门要继续做好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严防人畜共患病的交叉传染,一旦发生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规范处置,严防扩散蔓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沟通,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预警能力。
(三)加强检疫监管工作。对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要进一步完善防疫制度,配齐防疫设施,改善防疫条件。要加强产地检疫和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对出栏或调运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对屠宰牲畜,必须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要切实抓好疫苗监管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疫苗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动物检查站要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和消毒工作。
(四)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经费,加大对县屠宰场及各集镇屠宰点的监督管理力度。要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屠宰规定制度,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规范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屠宰企业规范化水平。严把生猪屠宰检疫(验)关口,严禁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检疫不合格生猪进场屠宰;深入开展生猪屠宰及畜产品安全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加大流通及加工领域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查处销售证章不全肉品、无证无照经营猪肉行为,监督肉品经营商贩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销售来源不明、证章不全肉品。
(五)加强应急管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利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防控合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措施,做好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抓好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职守,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要严格按照“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责任制。要根据各镇实际,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农业、食品药品监管、财政、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镇和农业部门要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