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9 14:12 【 字体: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6-234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5〕54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年05月29日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扎实做好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效提升通村公路服务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县在“十一五”期间共建成通村水泥路900余公里,投入资金近3亿元,全县群众投入了大量资金支持村级公路建设,随后又对通村水泥路实施了示范路建设,硬化了路肩,完善了水沟,道路整体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在通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上,各镇的重视程度不一,个别镇对通村公路的养管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未落实养管人员、资金,致使通村公路失养失管、养护管理不到位现象较为严重,道路两旁杂草丛生,水毁塌方无人清理,水毁缺口无人修复。个别镇的部分通村公路因超限运输,导致水泥路面损毁严重,有的路段水泥路面甚至完全毁坏,致使通村公路通而不畅,无法正常发挥其作用,农民群众在享受短暂的交通便利之后再度陷入行路难的境地,极大地伤害了群众感情,也影响了中国最美乡村的对外形象。为此,各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养管人员和资金,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努力改变目前村级公路失养失管现象,确保道路畅通、路容整洁。

二、突出重点,全面养护

一要组建好管理养护队伍。各镇要结合实际,落实一名分管领导,组建一只专职管理队伍,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对区域内所有通村公路要逐段落实养管人员,选择责任心强的农户从事养管工作。要加强对养管人员的考核管理,做到村委会一月检查考核一次,镇政府一个季度检查考核一次,确保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资金筹措。县交通局负责按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筹措通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各镇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养护费用,确保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经费有保障。

三要加强水毁路段修复。目前我县通村公路因水毁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路基缺口、路面破损等问题。县交通局要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逐步解决水毁严重路段的恢复建设问题。各镇也要牢固树立不等不靠思想,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对水毁通村公路进行修复,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养护作业人员穿戴安全标志服帽,坚持巡路抢修制度,加大道路巡查频率,加强道路地质灾害排查与观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危岩、危桥、危涵、路基缺口两端要及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同时,各镇和相关部门应制定完善道路防汛、冰冻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预案,提高防范自然灾害能力。

五要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各镇要加强境内厂矿企业的管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通村公路行驶,对于因厂矿企业超限运输导致通村公路损坏的,要追究企业责任,责令其进行修复。

六要积极开展好农村公路管养先进镇创建活动。市交通部门从2014年开始,每年在各县选择1-2个镇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先进镇创建活动,创建达标验收后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5万元,我县2015年确定八仙、洛河两镇为创建镇,县交通部门要做好指导,切实督促两镇按照标准做好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严格考核,确保成效

县交通局要加强对各镇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做为兑付日常养护费的依据,对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效果较好的镇全额拨付养护费用并给予通报表彰,对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效果较差,通村公路养护不到位的镇扣减养护经费并进行通报批评。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