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陕南移民搬迁中地质灾害移民搬迁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4〕151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2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年12月30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陕南移民搬迁中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4〕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避灾扶贫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对象底子
县国土局要指导各镇开展调查摸底,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入户到人。各镇政府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在对象精准的基础上,依据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2014年群测群防动态更新结果,全面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调查摸底工作,为编制“十三五”避灾扶贫规划打好基础。
二、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对象建档建卡,建好信息系统
各镇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名称、位置、目前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户主、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形成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账单和台账并提出初步搬迁建议(附件1)。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原则上应予以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全部纳入搬迁范围,应搬尽搬。确保调查摸底数据真实,过程细致,内容全面,结果精准。
三、统筹谋划,优化避灾移民搬迁规划
各镇和县国土局在修订移民搬迁规划和编制“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提前向县扶贫局提供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清单,提出2015年和2016年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清单计划并由县扶贫局组织实施(附件2)。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1、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事关当前和今后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大局,是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现“提速度、上水平、保安全”的重要保障。各镇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领导包抓,责任落实,确保调查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县国土局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各镇要成立调查摸底队伍,做好工作宣传,逐村逐点开展调查,扎实搞好摸底工作。
3、明确责任。调查摸底工作不能下放到村代办,调查摸底人员必须是镇干部和国土所工作人员。各镇和县国土局要严格把关,调查摸底工作实行“谁摸底、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今后如因摸底原因造成应搬未搬群众人身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要抓紧启动,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在2015年1月25日前全面完成任务并于1月30日前将调查摸底结果以正式文件及电子档报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石新宇 电话:8428019 18091503800
电子邮箱:976063091@qq.com
附:1.平利县2015—2016年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调查表
2.平利县2015—2016年受地质灾害威胁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