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表彰全县“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幸福老人”“孝亲敬老好儿女”的决定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发〔2014〕17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9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年09月24日 |
中共平利县委 平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县“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幸福老人”“孝亲敬
老好儿女”的决定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广大老龄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积极为广大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营造了全县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推进我县老龄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幸福老人和孝亲敬老好儿女。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广大老龄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干劲,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余热,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美德,不断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长安镇党委政府等10个单位“全县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凌春娥等10名同志“全县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刘焕礼等10名老年人“幸福老人”称号,授予刘晓丽等10名同志“孝亲敬老好儿女”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为全县老龄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县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广大老龄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全面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做好老龄工作,推进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平利县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幸福老人、孝
亲敬老好儿女名单
中共平利县委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4日
平利县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幸福老人、孝亲敬老好儿女名单
一、老龄工作先进集体(10个)
平利县长安镇党委政府
平利县兴隆镇党委政府
平利县中心敬老院
平利县老县区域敬老院
平利县城关镇东城居委会
平利县广佛镇香河村委会
平利县洛河镇洛河街村委会
平利县三阳镇天池村委会
平利县委老干部局
平利县民政局
二、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10人)
凌春娥(女) 兴隆镇中心敬老院护理员
罗方玲(女) 城关镇中心敬老院炊事员
李 敏(女) 西河镇中心敬老院护理员
梁德清 八仙镇中心敬老院院长
余德顺 广佛镇秋河敬老院院长
李宗尚 洛河镇老龄办干部
党世武 西河镇社事办干部
刘远平(女) 县老体协副主席
吴晓燕(女) 县老龄办干部
张成军 县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
三、幸福老人(10人)
刘焕礼 县离休老干部
常继仑(回) 县文化馆退休干部
敖 英(女) 县金秋文艺协会会长
王嘉兴 县委老干部局离休支部书记
陈思练 县退休老干部
肖茂凤(女) 三阳镇泗王庙村村民
陈文宝 西河镇梅子园村村民
李发明 广佛镇广佛村八组村民
柯佩群(女) 城关镇五峰社区居民
孙玉明(回) 原县药材公司退休职工
四、孝亲敬老好儿女(10人)
刘晓丽(女) 城关镇响当河村村民
李 云(女) 三阳镇兰家垭村村民
王隆桂(女) 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谭健康 广佛镇中心小学教师
罗远自(女) 正阳镇南溪河村村民
陈益凤(女) 洛河镇六一村村民
王井凤(女) 大贵镇杨家沟村村民
敖金香(女) 长安镇枣园村村民
汪德香(女) 老县镇东河村村民
王 琴(女) 八仙镇松阳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