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4〕120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9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年09月17日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全县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秋冬季节是动物产品消费高峰期,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频繁,疫病传播风险加大。各镇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健全应急机制,充实应急队伍,备足应急物资,落实防控措施,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扎实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夯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一)认真组织秋季集中强制免疫。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以“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鸡新城疫”为重点,扎实开展强制免疫注射。散养户坚持实行集中免疫、月月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确保动物免疫密度、牲畜耳标佩挂率、防疫建档率均达100%,动物免疫有效抗体水平达70%以上。全县秋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自9月20日开始,至10月21日结束。
(二)扎实开展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县农业局要认真落实动物疫情监测计划,组织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和各镇畜牧站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期间,要组织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实际存栏,养殖大户(场)既往病史等具体情况,健全档案资料。免疫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免疫抗体集中监测,对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追查原因,并及时进行补免。各镇要严密开展监测工作,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准确收集上报疫情信息。县动物疫控中心要对疫情信息数据认真分析研究,预测疫病流行态势,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预报。
(三)切实抓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县农业局和各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及有关要求,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事宜。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举报核查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立即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县动物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同步检疫制度,规范检疫规程,健全产地检疫网络,加强产地、屠宰及流通环节检疫,严格异地引种检疫管理,做到有宰必检、检则必严,确保屠宰检疫率、检疫出证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公路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认真查证验物。农业、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肉类市场、冷库、交易市场等农贸交易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查私宰滥宰等违法行为,防止病害肉品流入市场。
(五)严格做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各镇要认真履行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职责,指导养殖场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监督业主对病死动物按照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潜在疫病传播危险,确保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对规模化养殖场病死动物进行核实,做好取证、拍照和统计上报工作。
(六)认真做好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行为,确保猪肉市场安全。农业部门要组织执法监督人员做好全县定点屠宰场生猪入场查验工作,确保进场生猪有耳标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要指导屠宰场对运输车辆、猪圈及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对发现的病害猪要由执法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安、农业、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会同各镇对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窝点进行排查,特别是详细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接合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有效遏制滥宰现象。
三、强化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切实加强对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做好宣传、抓好落实。开展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各镇要安排专人,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全力以赴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合力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县财政局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县农业局、畜牧中心要提早做好动物防疫的准备工作,保证疫苗、药械物资供应,抓好镇村两级防疫人员培训;各镇要组织好辖区内动物免疫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防疫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镇要及时搞好动员培训,迅速启动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防疫期间,县农业局要对各镇进行逐村逐户严格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防疫动态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力促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及时、有效,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免疫任务的或因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