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30 11:1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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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年06月30日

平政办发〔201487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扶残促残工作力度,让残疾人更多地分享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政府决定,2014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对2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60名,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10名。

二、建设残疾人扶贫基地。建立1个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15名残疾人脱贫。

三、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对14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安养补助,其中农村残疾人100人,城镇残疾人40人。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等服务。

四、实施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项目。为6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免费实施矫治手术和康复训练。

五、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为1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适配假肢。为100名重度肢体残疾人适配轮椅、拐杖等辅具。

六、实施白内障复明康复服务。为全县50名白内障患者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

七、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助学项目。全面启动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子女教育帮扶工作。结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等,对26名在校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本科5000元、专科4000元、中专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八、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项目。为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特别救助,对150名精神病患者实施有效康复治疗。

九、完善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积极争取省残联项目扶持,加大财政投入,实现托养、康复机构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集中托养40人次,康复服务90人次。

十、健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全县镇办、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选聘。落实专职委员补贴资金。

各镇、各部门要从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各自实际,公平、公正、公开的落实残疾人各项政策,尽心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为全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