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5 11:09 【 字体:
文件名称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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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25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年06月25日

平办发〔201443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25

 

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县的禁毒工作,充分发挥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县禁毒工作的全面开展,县禁毒委员会现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明确如下:

一、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平利县禁毒委员会

1、传达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禁毒工作的方案、意见,统一领导全县禁毒工作。

2、协调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搞好禁毒工作。

3、负责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报告禁毒工作情况,并按照指示,抓好工作落实。

4、督促全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加大对禁毒工作人力、财力、装备的投入,改善禁毒执法部门的工作条件。

5、定期召开县禁毒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听取各部门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制定对策,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

6、检查督促各镇和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禁毒工作任务。

(二)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是县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负责执行县禁毒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开展日常工作。

1、掌握各镇和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情况,就禁毒工作的政策、计划、项目、措施和毒品违法犯罪情况向县禁毒委员会提出建议和对策。

2、根据县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对各镇和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在禁毒工作中的具体工作事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4、组织安排全县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联络新闻单位对禁毒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对报道稿件、影视内容进行审查。

5、协助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在禁毒经费、装备方面的支持。

6、做好上传下达,按季度对全县的毒情进行调研分析,及时如实地反映全县的禁毒工作情况。

7、指导全县禁毒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禁毒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管理。

8、完成市禁毒委员会和县禁毒委员会及其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各镇和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必须在县禁毒委员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能。要在抓好本系统禁毒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同时,强化内部管理,防止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我县各项禁毒活动的开展,努力完成市禁毒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公安局

1、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加强对毒品犯罪的侦查破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重点整治,遏制娱乐场所吸毒贩毒行为。

3、指导、监督对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和发证制度。

4、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做好吸毒人员在册登记工作,开展定期尿样检测,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6、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县人民检察院

1、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于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坚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等办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2、强化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有力地打击毒品犯罪;依法监督纠正打击不力现象和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依法查办与毒品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

3、严格执法,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的同时,对于有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4,加强研究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5,积极参与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县人民法院

1、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做出司法解释。

2、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负责协调与外地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关系。

4、及时汇总上报全县已判决毒品犯罪案件有关数据。

5、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四)县综治办

1、组织协调各综治部门把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工作不力,致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地方,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2、组织协调综治委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禁毒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3、组织各基层组织把创建“无毒社区”作为基层安全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目标,提高社区预防、发现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能力,扩大“无毒社区”的覆盖面。

4、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或协助制定禁毒工作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2、依法监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禁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及时依法处理涉及禁毒的行政复议案件。

4、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六)县司法局

1、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2、指导、督促全县司法行政部门,尤其是基层司法所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帮扶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强制戒毒人员,努力降低复吸率。

3、配合县禁毒委成员单位搞好全县性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4、加快法制学校建设,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5、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七)县财政局

l、根据我县禁毒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把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保障重大禁毒活动专项经费开支。

2、监督各级禁毒部门贯彻“收支两条线”规定,督促做好缉毒缴获的毒资、非法收益和罚没财物的管理工作。

3、落实禁毒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禁毒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县教体局

1、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工作的规划,将禁毒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

2、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学校防毒、禁毒的制度和措施,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把学校无吸毒、贩毒现象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基本目标。

3、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提高其防毒、禁毒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以及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文化教育。

5、组织、推动“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建设和管理。

6、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九)县卫生局

1、监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非法设立的戒毒医疗机构。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经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3、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理并规范使用,加强处方管理。

4、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积极探索新的临床戒毒治疗方法。

5、办理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