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16 08:40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0-1176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5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年05月16日

平政办发〔201445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安发[2014]1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启动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字[2014]31号)要求,现就《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实际和未来发展定位,明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开发时序、管制原则和政策措施。

(一)开展前期研究。根据中省市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以镇为基本评价单元的国土空间综合评价分析,设计指标体系,开展资源环境能力、开发现状、发展潜力分析,为市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主动向上衔接。在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本明确发展定位及主体功能开发区的范围及规模,积极与省市做好衔接汇报,争取政策,力争在省市“十三五”规划中充分体现平利的定位与发展需求。

(三)细化具体功能区。在以镇为单元的空间评价基础上,按中省市功能区规划技术规程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资源环境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区域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格局,将县域空间按照中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

(四)制定区域政策。结合平利实际,细化落实中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区域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等,逐步实现不同区域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基础及社会设施、人口等空间布局的不断优化。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相关规划成果衔接和利用。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相关区划和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区域规划、生态功能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之间的衔接,通过《实施方案》有效整合利用已有区划和规划成果。

(二)加强调查研究。主体功能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重点要加强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研究,加强资源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发展潜力评价研究,加强区域政策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三)广泛动员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充分借助科技力量,吸纳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确保编制的《实施方案》既符合平利实际,体现平利特色,又科学可行可操作。

三、工作分工

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研究对接中省市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套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并提出我县政策意见。配合县考核办研究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制定考核办法。

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对接中省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分类别财政政策,并提出我县政策意见。

县国土局:负责研究对接中省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分类别土地政策,并提出我县政策意见。为《实施方案》制定提供我县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等相关资料。

县住建局:做好主体功能区与城镇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为《实施方案》制定提供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资料。

县经贸局:参与分类别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做好产业发展导向、中远期重点开发区域安排等工作,提供全县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现状、规划等有关资料,负责商贸流通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研究对接中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分类别环境保护政策,并提出我县政策意见。负责提供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各种废弃物的排放情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县科技局:为主体功能区建设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县农业局:提供全县农业区划、农业污染防治等相关资料。

县林业局:做好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湿地保护规划之间的衔接;为《实施方案》制定提供全县林业相关资料。

县水利局:做好全县水资源开发规划之间的衔接。提供全县水资源区划、水功能区划、水土流失及治理规划、重点流域水资源开发、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资料。

县茶业局:提供全县茶饮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等相关资料。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县域气温、降雨等相关气象基础资料。

县公安局、县计生局:负责研究对接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分类别人口管理政策,并提出我县政策意见。

县人社局:提供人力资源等主体功能区建设所需数据资料。

县交通局:提供全县公路发展现状及建设规划等相关资料。

县统计局:参与做好主体功能区标准制定与评价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现状和分析预测支撑。

县旅游局:提供全县旅游发展现状及规划等相关资料。

县考核办:做好省市主体功能区建设绩效评价体系对接,并制定我县考核办法。

此项工作十分重要,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责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严格把关,于522日下午1700时前将表1、表2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收集汇总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发改委。

联系人:洪余鑫    联系电话:8428925 

邮箱:plfgtz@163.com

附件:1、国家主体功能区示范建设基础数据及目标体系表

      2、国家主体功能区示范建设重大项目汇总表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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