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4 14:19 【 字体: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6-234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5〕2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年01月14日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3

 

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16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14日召开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确保春节期间及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2015112日起至3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强化综合预防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针对年末岁首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桥梁、建筑、车辆以及设备、设施、场所等,要坚决停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打击,并严防死灰复燃。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强化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落实派驻专人现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和地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责任不到位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管安全、依法保安全。总体要求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能正常生产的工矿商贸企业要一律停产,正常生产的要派驻专人现场监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平利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负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办牵头抓好督查检查。

  3.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此次排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督查和执法机关联合执法三种方式同时进行。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加强暗查暗访、联合检查;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交叉检查、反复督查;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上划一级、跟踪督办。

  4.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全检查组对检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连带责任。

  四、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强对营运企业、车站、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各类运输工具安全例检、GPS监控运行管理和车站三品检查力度。(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责任人:陈首松;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人:方建新)

  2.以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和摩托车载客为重点,强化路面巡查执法,按照“五个一律”(即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营运机动车,或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从严处罚;对不具备校车和客运车辆准驾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和客运车辆的,一律从严处罚;对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从严处罚;对不具备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资格和条件的驾驶人,违反规定驾驶危险化学物品车辆的一律从严处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都要查明原因,一律实行责任追究。)要求,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强化路面管控。(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人:方建新;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责任人:陈首松、谢军)

(二)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1.严格大型集会活动审批,以节日活动场所和焰火燃放场地、城市广场为重点,逐一排查,落实值守力量,严防死守,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杜绝踩踏事故。(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责任人:柳建军;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责任人:邓文成、李波)

  2.深入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加工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格检查消防通道、设施配备、安全隐患治理及消防预案、制度、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责任人:柳建军、李波;配合单位:县经贸局、文广局,责任人:陈俊安、胡昌志)

  3.深入排查敬老院、救助站、五保户集中安置点取暖用电、用火安全教育、责任和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刘永恒;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张锡坤;配合单位:县消防大队、各镇,责任人:李波、各镇镇长)

  4.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李黎;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陈熙;配合单位:县消防大队,责任人:李波)

(三)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及民爆物品安全

  1.所有煤矿一律停产,集中对煤矿执行停工情况逐个开展检查。停产期间,各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复工时由各企业书面要提出复工申请,经主管部门和相关镇共同验收合格“五长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经贸局,责任人:陈俊安;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责任人:柳建军、张建军)

  2.对非煤矿山执行节日停工情况进行检查,不能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一律关停,确因供应重点项目如高速公路原料不能停工的采石场,安监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落实专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安监局,责任人:张建军)

  3.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安监局,责任人:张建军;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责任人:柳建军、陈首松)

  4.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和措施,切实防范爆炸等事故发生。(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安监局,责任人:张建军;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责任人:柳建军、陈首松)

  5.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责任人:柳建军)

  (四)特种设备安全

  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管,集中力量对锅炉检验情况、司炉人员的持证情况、仪表的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责任单位:县质监局,责任人:康晓明)

  (五)建筑施工安全

  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深基坑等危险施工场所,认真检查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搭建等重点施工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方面工作,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刘永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邓文成)

  (六)校园安全及学生乘车安全

  1.重点排查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预防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防拥堵、防踩踏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细致排查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阅览室等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李黎;责任单位:县教体局,责任人:罗显平)

  2.继续加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备案核准、奖补扶持、错时放学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李黎;责任单位:县教体局,责任人:罗显平;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责任人:陈首松、方建新)

  (七)燃气安全

  对油气管线和燃气安全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逐企业、逐单位、逐场所、逐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线、门站、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冬季保养、检修维护情况,燃气企业供气服务和在售燃气器具的检验、备案情况,加大对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及时整改潜藏隐患。(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刘永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邓文成)

  (八)供电安全

  加强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检查,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做好应急准备,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县政府领导:副县长刘永恒;责任单位:县电力局,责任人:谢明)

  五、暗查暗访

  1.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在春节前随机深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1-2次安全生产检查或暗访活动(具体由县安委办安排)。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在春节前安排一次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或暗访。

2.由县安委会牵头负责,从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安监局、住建局、经贸局、教体局、文广局、县质监局各抽调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随机编组成三个暗查暗访工作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行业、不定地点、临时抓阄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暗查暗访。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由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记者对暗查暗访情况随行采访,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并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岗位职责狠抓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各有关部门于125日前将确保一季度安全稳定的方案和措施以及一月份排查整治情况报县委办、政府办、县安委办。

(二)严格工作要求。13月中旬,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县上各暗查暗访组每周要向县安委办报送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县安委办适时汇总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整顿。同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直至隐患销号。凡因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及其他新兴媒体,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电视台、政府网站每周曝光一次暗查暗访情况。对重大隐患要予以披露,对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要予以曝光,通过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落实整改。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及物资装备;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重要动态随时掌握、重要情况随时上报、重要问题随时处置,确保发生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开展科学高效抢险救援,努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