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平利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4〕156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2月31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年12月31日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平利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平利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依据中省市相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产业兴县、循环发展”战略,以国土增绿、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为目标,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形成县域主导产业,促进全县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政府着重政策引领,强化服务指导;
2、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原则。依据不同立地条件,以乡土树种为主,因地制宜实施退耕还林;
3、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原则。实施范围主要针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首先在公路沿线、城市周围集中实施,再对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逐年实施;
4、坚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原则。进一步健全退耕还林考核监督机制,实施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范围
2014年,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5万亩。实施范围为4个镇:城关镇0.4万亩、长安镇0.4万亩、广佛镇0.5万亩、大贵镇0.2万亩。
四、补助标准及申报程序
1、补助标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费300元。分别在工程实施后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兑现到位。
2、退耕还林工作程序:农户向村民小组提交退耕还林申请→村民小组核实汇总报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审核公示后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审核后下达项目建设通知书→林业部门进行作业设计→各镇政府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合同书→整地挖穴→整地挖穴验收→公布退耕地面积、苗木到户数量、品种→栽植→抚育→各镇组织自查→镇申请县级检查验收后公示造林验收结果和现金补助情况→现金补助发放。
五、实施步骤
1、规划申报阶段(2015年2月底前)。各镇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确定退耕还林的村组、地块及面积,县林业局依据各镇上报地块完成规划设计和苗木采购,镇村做好规划公示,落实责任人,签订退耕合同书。
2、造林实施阶段(4月底前)。各镇按照规划设计组织退耕户完成整地挖穴和苗木栽植,县林业局抽调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指导和苗木供应。
3、自查验收阶段(5月底前)。各镇组织自查,并申请县级检查验收。
4、验收核实阶段(6月底前)。由县政府组织验收小组,对造林面积和质量等进行核实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兑现补助资金。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大林 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覃春利 平利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柯昌富 平利县发改局局长
王 晓 平利县财政局局长
陈敬宇 平利县国土局局长
王绪林 平利县监察局局长
周家鹏 平利县审计局局长
胡维忠 平利县农业局局长
刘康泽 平利县水利局局长
陈 平 平利农商行董事长
杨忠红 平利县林业局副局长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覃春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忠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管理。
2、严格退耕范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主要是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也在退耕之列。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地、自行超前实施的退耕造林地以及国家各类营造林项目地块纳入退耕范围。结合我县实际,2014年应根据省市下达到各镇的计划优先安排未退耕的空白村和半边村。
3、科学选择树种。新一轮退耕还林不限定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结合我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退耕主要树种初步确定为茶叶、核桃、漆树、杉木,各镇应因地适宜地选择适生树种,允许间作套种低杆作物。鼓励从事农业经营生产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林下经济。流转退耕户应与原耕地所有者签订明确的责、权、利协议。所需苗木由县林业局统一采购,种苗资金全县统一调剂使用。
4、夯实三个责任。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夯实三个责任,即: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和退耕还林主体责任。从今年起市政府每年都要与各县区签订退耕还林责任书,县与镇也将签订责任书,各镇与各村也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夯实各级政府责任。林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和督促落实各退耕主体的责任;完善检查验收制度、兑现公示制度和幼林管护制度,贯彻落实好《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5、加大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形式,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标准、申报程序和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要让广大退耕户尽快了解相关政策。林业部门和各镇政府要组织印发相应的宣传手册、宣传单,发到工程建设区的农户,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工程建设内容、操作办法、管理措施和扶持政策等,确实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
附件:退耕还林申请表
退耕还林申请表
申请人:
家住平利县 镇 村 组,申请将自己承包的耕地 亩实施退耕还林。
第一块小地名: 面积 亩;
第二块小地名: 面积 亩;
第三块小地名: 面积 亩;
第四块小地名: 面积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