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7月1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年07月15日 |
平政办发〔2014〕94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细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企业、部门、政府三个层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责任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和相关镇配合,对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管网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及相关镇配合,负责危险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及相关镇配合,负责全县燃气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
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文广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对影剧院、歌舞厅、宾馆、商场、饭店、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民爆物品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安监局、经贸局及相关镇配合,负责全县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矿山安全。由县经贸局负责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建筑施工安全。由县住建局负责,对基础设施、建筑、装修工地、城区道路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7、特种设备安全。由县质监局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8、水利综合安全。由县水利局负责,对水库、河道采砂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9、商贸流通系统安全。由县经贸局负责,对规模企业和商贸流通系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0、教育系统安全。由县教体局负责,对学校校舍、学生食堂、校办工厂、体育场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1、文化系统安全。由县文广局负责,对文化场馆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12、卫生系统安全。由县卫生、药监局负责,相关镇配合,对药品、食品卫生、医院及医疗服务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13、防雷安全。由县气象局负责,对庆典气球安全施放、建筑物防雷击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14、公路建设管理安全。由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段和相关镇配合,对全县桥梁、公路、安平高速建设工地及公路设施、标志、标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15、通讯及电力安全。由县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对全县电力、通讯、广播电视设施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16、林业系统安全。由县林业局牵头,相关镇配合,对山林火灾、林区巡查及进山道口各类火源控制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17、农药经营使用和农用车安全。由县农业局负责,相关镇配合,对全县农药经营、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整顿关闭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速、超员、超限)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7月底,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要对本企业、本单位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并于8月1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送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及时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每个企业。所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
(二)精心策划,确保深入彻底。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把隐患排查工作与行政许可工作以及“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以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隐患排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所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在隐患排查中,要做到排查全面系统、不留死角,整改深入彻底、不留后患。
(三)即查即改,务求工作实效。各牵头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并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级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治理,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各牵头部门要依法暂扣其许可证,并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