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进乡镇活动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11月2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11月25日 |
平政办发〔2013〕154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进乡镇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大力弘扬献血拯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在乡镇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拟于近期在全县开展无偿献血进乡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推进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是从根本上保证血液质量,预防血液疾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和谐、文明进步的标尺。各镇、各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把无偿献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宣传,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县无偿献血目标顺利实现。
二、明确任务,夯实责任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临床用血需求增长幅度逐年加大,用血量远远高于全县无偿献血量。为确保我县临床用血量以及用血安全,增强我县临床用血自给能力, 2013年市政府确定我县应完成160000ml的献血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加大无偿献血组织力度,确保如期顺利完成任务。
三、加强宣传,形成合力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科学献血知识,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卫生局要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无偿献血法律法规宣传,特别要加大对农村的宣传力度,努力实现无偿献血由城市向农村延伸,激发城乡居民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宣传部门要把无偿献血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广电、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进行公益性宣传,报道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无偿献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科技部门要把血液知识和无偿献血纳入科普工作内容,消除人们对献血的恐惧心理。教体部门要把血液生理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提高学生对无偿献血的认识,鼓励适龄学生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和加入献血志愿者队伍。住建部门要对无偿献血宣传点和街头自愿献血固定采血点提供相应支持。各镇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要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大力弘扬“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形成全社会重视并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血液管理
县卫生局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用血的监管,积极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培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到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服务到位,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附件:2013年无偿献血进乡镇募集指标分配表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无偿献血进乡镇募集指标分配表
镇名称 |
募集任务 |
计划采血时间 |
镇办公室联系电话 |
八仙镇 |
20000ml |
|
8711166 |
正阳镇 |
6000ml |
|
8716022 |
广佛镇 |
20000ml |
|
8771221 |
长安镇 |
20000ml |
|
8351317 |
三阳镇 |
16000ml |
|
8521208 |
洛河镇 |
16000ml |
|
8691101 |
大贵镇 |
160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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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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