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平利县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11月14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11月14日 |
平办发〔2013〕75号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平利县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
单项考核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工作,根据安康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安康市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安考办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见附表),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考核达到优秀等次。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工作,承担有工作任务的镇和部门“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密切配合。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准备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配合,县考评办负责搞好督导。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工,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要认真准备。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及考核现场准备工作,县环保局要做好技术指导,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考核不过关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资料务必于
附:平利县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责任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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