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10月1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10月15日 |
平政办发〔2013〕145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全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长期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现在起至森林防火期满(2013年10月16日至2014年5月31日),本次督查从2013年10月17日开始。
二、督查内容
各镇贯彻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情况;落实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和隐患排查情况,特别是烧秸秆、烧地边、烧火粪等野外用火治理情况;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情况;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情况。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吴 斌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成员:张 华 县林技中心主任
哈 力 县林技中心干部
负责督查老县镇、兴隆镇、西河镇。
第二组:
组长:孙自强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何忠祥 县退耕办主任
周 盛 县林业局干部
负责督查大贵镇、洛河镇、三阳镇。
第三组:
组长:徐 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程良忠 县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
陈善军 贵阳林业派出所所长
负责督查城关镇、长安镇、广佛镇。
第四组:
组长:任山华 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郑国平 县森林公安分局刑警中队队长
邓 盾 县林业局干部
负责督查八仙镇、正阳镇。
四、工作要求
各镇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夯实各项防范措施,长年抓、抓长年,切实把火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各督查组要深入村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各镇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根据督查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不定期督查工作,直至森林防火期满。如因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督查组将负连带责任。从10月份开始,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督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到位。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