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4 15:24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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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5月0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年05月04日

 平政办发〔201439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

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

 

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

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平利县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

 

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简称“西洽会”)将于201452326日在西安举办,届时我县将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参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届“西洽会”将突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主题,搭建一个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互动合作和向西开放的国际化开放合作平台。借助这一平台全面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对我县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协作,推介宣传平利,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参会,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宣传、展示、推介平利,扩大平利的知名度,力争有更多的大项目、大企业在我县落户,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

二、组织机构

成立“西洽会”平利代表团,组织机构如下:

    长:郑小东  县政府县长

责任团长:蒋   县委常委、副县长      

秘 书 长:陈永乐  县政府办主任

副秘书长:余首军  县政府督办室副主任        

  员:县招商局、经贸局、农业局、茶业局、旅游局、文广局等部门及项目签约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团下设综合协调组、参展布展组、投资洽谈组、对外宣传组。

综合协调组:陆恂彦任组长,负责总体安排、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障和代表团交办的其他工作。成员从县招商局抽调一名。联络员:彭宝军,电话:18992520987

    参展布展组:陈俊安任组长,张芳任副组长,负责展位的组展布展、展品征集、图片资料征集、展位值班、来访客商接待、组织企业参会参展、贸展成果统计等工作。成员从县招商局、经贸局、农业局、茶业局、旅游局各抽调一名。联络员:陈开智,电话:13909156090

投资洽谈组:柒惠斌任组长,负责项目征集筛选、项目册编制、推介对接、预约撮合、组织洽谈签约、联络衔接、客商邀请分流接洽、成果统计等工作。成员从县招商局抽调一名。联络员:张小平,电话:18992520986

对外宣传组:胡昌志任组长,负责“西洽会”宣传报道工作。成员从县政府网站、文广局各抽调一名。联络员:曹世林,电话:18991532915

三、认真筹备

本届“西洽会”平利代表团的筹备工作由县招商局牵头,及时对上衔接,掌握动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520,各项筹备工作必须全面完成。

(一)由县招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大项目、新项目、好项目。520日前完成新版投资指南和项目册的编印工作。会议期间,要抓好重点项目的推介、招商,集中到会签约一批项目。

   (二)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农业局、茶业局、旅游局配合,组织重点项目单位和企业参会参展,进一步发挥项目企业的主体作用,开展合作洽谈。会议期间,帮助企业注册并进入大会展商管理系统,以便大会统筹安排洽谈撮合;各参展企业要落实现场值班人员,随时与有意向的客商对接洽谈。

(三)由县招商局牵头,县经贸局配合,会议期间,组织好参加省团、市团集中签约仪式。准备好签约项目、单行材料、签约文本、双方签约代表及联系方式,务必联系好签约代表到场完成签约。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平利县代表团布展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1416号)通知要求,做好布展工作。

(五)由县招商局牵头,各参会部门配合,积极邀请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参会。县招商局在会议期间要搞好邀请客商来平考察、洽谈的分流接待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和车辆,各部门在520将赴西安参会人员名单报送综合协调组汇总,经代表团领导审定后确定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即可返回。参会期间,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住宿由代表团统一安排,统一支付费用,不得使用住宿房间付费物品;用餐自理,交通费、燃油费、车辆通行费、餐费等费用全部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和领取补助。会议期间确需安排宴请客商代表的,按照公务接待规定统一安排。各参会部门不得私自安排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务宴请、送礼等活动。各参会参展企业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