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5月14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05月14日 |
平政办发〔2013〕68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平利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利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粮油消费质量和安全水平,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依据安政办发[2013]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服务民生,统筹规划、科学发展,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企业运营、自负盈亏,质量第一、品牌经营的工作原则。
二、总体目标
从2013年开始,用3年时间,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粮食行业及社会各类资源,在县城城区和镇村培育打造一批“放心粮油”商店、企业和产品,认定挂牌20个“放心粮油”经销点和4个示范店,建立1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到2015年,在全县城镇基本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努力实现“放心粮油”在我县城乡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1、确保质量安全。粮食、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粮油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严格粮油产品生产许可及退出机制,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商铺和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粮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测和抽查,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粮油产品流入市场。健全和加强粮油检测机构,增加必要的检测装备,提升检测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2、建立经营网络。“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由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组成,全县统一规划,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评审认定并挂牌公告,各类所有制的粮油经营商店、和加工企业均可申请。要防止重复建设,在依托大型粮油企业及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建立络“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的同时,尽量利用现有成熟的粮油和商贸营销渠道,采取企业建设、统一标准、自负盈亏、财政奖补的方式,建立“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使“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军营、进餐饮企业。
3、实施品牌战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县粮油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粮油流通与生产的协作,打造地域特色的名优粮油产品。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要积极与大中型知名企业、粮食主产区加强联系与合作,购销引进生产规范、检测手续齐全、放心知名的名优粮油产品进入我县粮油市场,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经营管理制度。认定挂牌的示范店、经销点均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全县统一编号、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维护“放心粮油”的信誉。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5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程,确保“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顺利实施。
2、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6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摸清辖区内所涉粮食企业数量、经营规模等基本情况。
3、健全制度阶段(2013年11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档案及质量卫生管理、索票索证、经营台账等制度;建立健全“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4、分步实施阶段(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按照先试点、逐步推进的步骤,对城区及11个镇的中心区域进行布点。2013年建立1个配送中心,认定挂牌2个“放心粮油”经销点和1个“放心粮油”示范店;2014年认定挂牌6个经销点和1个示范店;2015年认定挂牌12个经销点和2个示范店,全面实现我县放心粮油工程全覆盖目标。
5、检查考核阶段(每年12月底)。每年12月底以前,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对各相关部门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由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命名的“放心粮油”经销点和示范店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一项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为确保“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平利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做好各自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履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指导好、监管好本辖区内“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实施,定期牵头对确定的“放心粮油”店面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其库存足额、质量可靠、价格适宜、健康运行。
2、加大支持,强化指导。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要对“放粮油全覆盖工程”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县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住建等部门要免收或减免证照办理等各类费用;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县人社、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对工程实施提供积极支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指导协调,积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放心粮油”经营、评审、抽检人员的培训,促进“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3、规范运作,强化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成品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评定和监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聘请群众质量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活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认定的经营网点和“放心粮油”企业及产品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粮油质检机构的技术优势,对产品实行不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条件和违规者及时予以查处和摘牌,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