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主干公路两山危居贫困户搬迁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3月2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03月20日 |
平政办发〔2013〕33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主干公路两山危居贫困户搬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和避灾扶贫搬迁,全县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但仍有部分危居贫困户居住在主干公路沿线两山上,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自然灾害的严重危胁。为此,县政府决定加强主干公路两山危居贫困户的搬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保障,迅速组织开展对308省道、平镇路、平旬路等主干公路两山的危居贫困户进行详细调查摸底,逐户建立台账,并于3月底前将摸底结果上报县避灾扶贫搬迁办公室。
二、各镇要根据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搬迁方案,以集中安置为主,选择在公路沿线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区域进行多途径安置。要认真做好移民搬迁安置点选址、建设规划、用地手续的审批等前期工作,力争4月上旬全部启动建设。要积极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入镇,尽量避免产生新的单庄独户。
三、各镇作为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深入村组农户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危居贫困户应搬尽搬。要按照一户一基的要求,对移民搬迁后原有住房予以全部拆除,进行复垦或生态建设。
四、各有关部门要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危居贫困户搬迁工作。县扶贫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镇加快搬迁工作进度。县效能办要把此项工作列为督查重点,定期通报各镇完成情况,确保年度搬迁任务全面完成。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