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3月2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03月20日 |
平政办发〔2013〕32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促进畜牧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确保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
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的高发时期,也是广大农户大量补栏的关键季节,畜禽市场活跃,交易频繁,极易引起疫病流行传播。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本着对畜牧产业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早动手,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好人员、经费、物资等防控工作,切实把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好、实施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集中做好强制免疫及挂标工作。今年春季动物防疫从3月20日开始,4月20日前全面结束。要以“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鸡新城疫”为重点,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畜不漏针,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在实施防疫过程中,一要加强对村级防疫人员的培训,规范消毒、用药剂量、登记、挂标等,严格免疫操作规程。二要做好畜禽补防工作,对因病、孕畜等原因在集中免疫期间未能免疫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防,彻底消除免疫空白和死角。三要加强动物免疫耳标挂标工作,保证猪、牛、羊强制免疫挂标率达100%。四要健全完善动物免疫档案,镇、村、户免疫档案建档率均达到100%。五要组织畜牧技术人员指导养殖户对圈舍进行全面消毒,消灭病原。
(二)认真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各镇要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监测体系,制定完善动物疫情监测方案,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要及时抽调人员,扎实做好动物疫情的普查,摸清辖区内动物实际存栏,以及养殖大户(场)既往病史等底子,为科学防治提供准确依据。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分片包干,干部驻村驻场观察制度。对已确定的疫情监测点,要严密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到科学研判,搞好重大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切实增强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三)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不留后患,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对因迟报、瞒报疫情造成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切实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强化对养殖户、养殖示范村、养殖场的防疫消毒管理工作,建立防疫、消毒、人员管理、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范制度。凡病(死)畜禽不得屠宰、不得食用、不得销售,不得随以抛弃,必须在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五)扎实做好检疫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引种和流通环节动物检疫力度,健全产地检疫网络,坚持同步检疫制度,严格检疫规程,规范屠宰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检则必严,确保屠宰检疫率、检疫出证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公路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认真查证验物。农业、经贸、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对肉类市场、冷库、交易市场等有关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查私宰滥宰等违法行为,防止病害肉品流入市场。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要高度重视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把动物防疫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夯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头,真正建立起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任务明确、运转高效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县财政局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县畜牧中心要提早做好动物防疫的准备工作,保证疫苗、药械物资供应,抓好镇村两级防疫人员培训;各镇畜牧兽医站要组织好辖区内动物免疫工作,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各镇要及时搞好宣传动员,迅速启动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防疫期间,县农业局要加大各镇防疫工作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防疫动态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力促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及时、有效,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免疫任务的或因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严格责任追究。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