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12〕175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重新修订的《平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原《平利县救灾工作预案》(平政办发〔2008〕54 号)从即日起废止。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